一孩、二孩、三孩家庭,均可申领!
符合生育政策的人员,生育时在湖州市职工医保待遇期内,生育时连续参加湖州市职工医保(含生育保险)满6个月;如果不满6个月,在湖州市继续缴满6个月后可进行回溯支付。其中,跨统筹区参保缴费、中断参保补缴、欠费均不视为连续缴费。
从2022年7月1日起,以在职职工身份参加我市职工医疗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统称为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生育保险由本人缴费,缴费费率2022年7月至2023年12月期间为0.5%;自2024年1月起,费率同在职职工按0.9%缴费。
符合生育津贴申领条件,且生育当月的医保缴费费用到账后方可申报,申报截止时间为生育次年年底。
可通过线上浙里办APP或线下窗口办理;
①线上:登录浙里办APP→搜索“浙里医保”→我要报销→生育津贴支付→根据提示操作即可。
②线下:填写《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表格可至湖州医保局官网下载专区下载),需要本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到线下窗口办理。进行门诊手术的需提供门诊病历(加盖医院公章);生育住院的需提供出院小结。
材料齐全且符合要求的,申报受理后20个工作日内到账。
生育津贴金额=职工终止妊娠、分娩住院当月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缴费基数÷30×生育女职工法定产假天数。
灵活就业人员生育津贴金额=上年度湖州市灵活就业人员月缴费基数÷30×生育女职工法定产假天数。
平产、剖宫产、助娩产(胎吸术和产钳术)、流产(未满4个月流产、4(含)至7个月以下流产)。
参保人员因产检及生育住院医疗费用在定点医院按基本医保待遇刷卡结算报销。
按同一对夫妻共同生育的子女数计算,以出生医学证明为准。
参加生育保险男职工的配偶未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按以下标准享受:
1、妊娠4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定额400元;
2、妊娠4个月以上(含4个月)流产、引产的定额600元;
3、妊娠7个月以上(含7个月)生产或者妊娠7个月以上早产的,平产的按定额3500元;实施助产术(胎吸术或产钳术)及剖宫产手术的或多胞胎生产按定额4000元。
若未就业配偶已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刷卡结算待遇,在核算时将予以扣减。
编辑:梅菁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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