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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店视频,怎样发布才不违法?

新京报传媒研究 新京报传媒研究 2023-08-17




值班编辑:巩霞 李忆林子

来源:新京报、中央广电总台中国之声公众号



探店视频很火。


但是,你是否在探店达人精心编写的广告脚本中迷失?


如今,“广告”不能再隐身了!


日前,湖北省黄石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拟作出的一则行政处罚引发关注。因当地一家公司发布的达人探店推广短视频未标明“广告”字样,市场监管执法部门拟对其作出责令改正并处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近年来,达人探店、达人种草等各类互联网分享行为在网上引流效果显著,但他们的一些行为也可能涉嫌误导消费者,甚至涉嫌违法。


达人探店的行为,该如何规范?怎样发布探店视频才不违法?



 01 

假探店,真广告


湖北一咨询有限公司是某社交平台授权服务商,通过与商户签订互联网广告推广协议后,公司负责寻找达人为商家拍摄相关探店短视频,在达人平台号附加购物链接后进行发布,但相关推广短视频并未标明“广告”字样。


黄石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拟对此作出行政处罚。黄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人员表示,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这个案子下了《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款还未到位,正在走程序。”


黄石市市场监管局官网发布消息


执法人员此前对媒体透露,消费者通过短视频附加的购物链接产生消费后,该公司从商家处提取一定比例的佣金作为推广费用。


今年5月1日起实施的《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通过知识介绍、体验分享、消费测评等形式推销商品或者服务,并附加购物链接等购买方式的,广告发布者应当显著标明“广告”。


探店视频未标注“广告”字样


黄石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的公告显示,拟被处罚的公司在新规实施后,连续发布了多个推广短视频并附加购物链接,且未标明“广告”,构成了发布不具有可识别性广告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九条和《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执法人员依法给予该公司行政处罚。


执法现场



 02 

有偿探店不能虚假宣传


业内人士指出,很多商家选择和自媒体达人进行合作,以短视频的形式,通过策划、场景植入等多种手段,在社交媒体平台上推广自己的产品,但确实容易出现虚假宣传的现象。


拥有流量的自媒体达人,在探店过程中,要为商家引流,而商家也会支付推广费用或者根据销售额给其提成返点。


多位律师表示,部分自媒体达人的互联网分享行为,实质上是商业推广行为,一旦夸大形容,很容易给消费者带来误导,部分消费者难辨真假。


中国广告协会法律与道德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杜东为对媒体表示,构成商业广告的达人探店、达人种草内容不显著标明“广告”,不仅会引发对于博主、平台的不信任,对正常的广告模式和标明广告的种草模式也是一种冲击。


黄石市市场监管局对媒体表示,将开展互联网广告专项整治行动,引入社会监督力量,共同规范探店行为,也会引导更多商家学习新规。



 03 

观点:

别让探店再野蛮生长


新京报发表评论《没标识“广告”被罚,有偿探店别再浑水摸鱼》


达人探店从最初的个人“爱好”,发展到如今的一门流量“生意”,本无可厚非,但绝不意味着任其野蛮生长。如果探店达人“拿钱说话”,就难免对商家进行“过度包装”,甚至不惜弄虚作假。这对于习惯在网上做“攻略”的消费者而言,可能被误导,甚至“踩雷”。


近年来,达人探店、种草等互联网分享行为,引流效果显著,带火了一批“网红”店铺等。达人们看中了其中所蕴藏的商机,开始与商家深度合作,于是探店视频在平台上泛滥开来。


鉴于公众“不信广告信分享”的普遍心理,广告主当然愿意更多选择非广告标识的种草模式,博主也希望不标明“广告”而获得更多短期收益,这对于正常标明广告的种草模式也是一种冲击。


而若探店野蛮生长,没有人会是赢家。消费者屡屡受骗之后,则会对探店视频不再信任,商家的“广告”效果,同样会受到严重影响。因此,除了个体“自娱自乐”之外,涉及收取费用的探店活动,就应该明确是广告行为,不能故意模糊兴趣分享与商业行为之间的边界。


基于此共识,规范有偿探店很有必要。期待各地监管部门联合平台,健全探店广告监测制度,完善监测措施,及时发现和依法查处违法广告行为,同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引入社会监督力量,共同规范探店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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