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 纵深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
纵深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
国家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 康义
党的二十大是在全党全国各族人民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关键时刻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是一次高举旗帜、凝聚力量、团结奋进的大会。习近平总书记作的大会报告专章论述全面依法治国,对法治中国建设作出重大战略部署,这在我们党的历史上尚属首次,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高度重视,充分彰显了我们党矢志不渝推进法治建设的坚定决心,为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了根本遵循。统计法治建设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要坚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统领,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在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上下足功夫,不断提高统计法治能力和水平,纵深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
一、深刻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的核心要义,不断增强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自觉性主动性
党的二十大报告站位高远、主题鲜明、思想深邃、内涵丰富、气势恢宏,是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的政治宣言和行动纲领。报告对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论断、新要求、新任务,为统计法治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赋予了新的时代内涵。统计部门要进一步强化思想认识,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认识法治对于统计事业发展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大意义,不断增强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自觉性主动性。
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是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的应有之义。治国凭圭臬,安邦靠准绳。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要求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这意味着国家各项事业均纳入法治轨道运行。统计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综合性基础性工作,统计数据是服务国家宏观调控和科学决策的重要依据,是国家综合治理必不可少的重要基础。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是统计治理的坚实依托,是引领、规范和促进统计事业行稳致远的根本保障。以统计法治化推动统计现代化,以统计现代化助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需要我们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以法治理念、法治思维、法治程序、法治方式开展统计工作,推动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在统计领域得到全面贯彻执行。
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是坚持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选择。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党的二十大报告对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伟大实践做了深刻总结,强调全党必须时刻保持解决大党独有难题的清醒和坚定,必须牢记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党的自我革命永远在路上。统计领域最大的腐败就是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不仅严重败坏党的思想路线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而且严重透支党和政府公信力,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点治理对象之一。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是统计工作的行为准则,是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必然要求。我们要一以贯之地坚决同一切统计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清除一切损害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因素,不断推进统计部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实现高质量发展是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之一。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当前,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推动高质量发展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确定发展思路、制定经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的根本要求。适应高质量发展要求,需要不断创新和完善宏观调控,建立与之相适应的宏观调控体系。统计数据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重要的“温度计”“晴雨表”“指示器”和“风向标”作用。只有做到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统计数据才能客观真实反映经济社会发展新情况新变化新问题,进而提高宏观调控的科学性、前瞻性、针对性,推动各地区各部门把高质量发展的步子迈得更稳更好更实。
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是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有效抓手。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是实现依规治党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成功做法。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健全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完善权力监督制约机制,以党内监督为主导,促进各类监督贯通协调,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统计监督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统计法赋予政府统计的一项基本职能。健全和完善统计监督,要牢牢把握监督的政治属性,强化专业能力,在实现各类监督贯通协调过程中发挥纽带效力和传导作用。只有依法保障统计机构统计人员行使统计监督职权不受侵犯,才能有效监督各地区、各部门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等方面公权力的运行情况,从而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框架下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
二、精准把握党的二十大精神的总体要求,自觉转化为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行动指南
党的二十大主题明确地宣示了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举什么旗、走什么路、以什么样的精神状态、朝着什么样的目标继续前进。精准把握党的二十大精神的总体要求,就要全面理解五个“牢牢把握”的深刻内涵,将其转化为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重要思想指引和行动指南。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牢牢把握过去五年工作和新时代十年伟大变革的重大意义。党的十九大以来的五年和新时代以来的十年,极不寻常、极不平凡。我们党团结带领人民,攻克了许多长期没有解决的难题,办成了许多事关长远的大事要事,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取得举世瞩目的重大成就。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统计工作,作出完善统计体制、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等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为推进统计事业发展把舵定向、谋篇布局。近年来,统计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重要部署,不断完善统计管理体制机制,形成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高压态势,推动统计生态环境不断净化,统计数据质量明显提高,统计法治建设取得新突破。我们深刻认识到,之所以能取得这些成就,最根本原因就在于坚持党对统计工作的全面领导,在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我们要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上来,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把党的领导体现在统计法治工作全过程、各环节,确保统计法治建设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牢牢把握蕴含其中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党的二十大报告深刻阐明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习近平法治思想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新时代新征程全面依法治国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自觉把统计法治工作放到全面依法治国的大局中去思考、谋划和推动。准确理解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中蕴含的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坚持好、运用好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深入思考统计法治工作面临的主要问题,研究问题背后的深层次原因;深入思考如何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转化为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新思路新举措,转化为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提升统计治理效能的能力和本领。
坚持敢于斗争、善于斗争,牢牢把握以伟大自我革命引领伟大社会革命的重要要求。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党的自我革命永远在路上,决不能有松劲歇脚、疲劳厌战的情绪,必须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以党的自我革命引领社会革命;强调务必敢于斗争、善于斗争。统计法治道路是充满斗争的道路,同样不能有停一停、歇一歇的懈怠思想。我们清醒认识到,与党中央的重要要求相比,与人民群众的统计需要相比,统计法治体系还不够完善,统计现代化水平尚有待提高,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歪风还没有完全刹住,统计监督职能作用还有待进一步发挥。这些都要求我们,要以敢于斗争的勇气坚决向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亮剑,以善于斗争的本领全面夯实统计数据质量基础,以刀刃向内的决心清除阻碍统计事业长远健康发展的顽瘴痼疾,以伟大自我革命的精神来推动问题解决,不断增强统计法治工作的内生动力,激发统计事业的强大活力。
坚持推进统计法治现代化,牢牢把握以中国式现代化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使命任务。党的二十大报告深刻阐述了中国式现代化的中国特色和本质要求。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适应中国式现代化的时代需要,是落实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客观要求。实现统计现代化也是统计部门面临的重要课题。统计现代化改革就是要适应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从统计工作各领域各环节推进现代化的复杂系统工程。其中的关键一环是不断完善统计法律法规,锲而不舍推进统计法治现代化建设。要把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融入统计现代化改革全过程各环节,通过法治方式高效凝聚改革力量、规范推进改革进程,为改革构筑完善成熟的体制机制,依法解决改革中出现的各种困难问题,确保统计现代化改革既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
坚持凝聚统计法治共识,牢牢把握团结奋斗的时代要求。党的二十大报告通篇贯穿团结奋斗的精神标识,在评价新时代十年来对党和人民事业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的三件大事时,指出“这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团结奋斗赢得的历史性胜利”,在阐释“五个必由之路”时强调“团结奋斗是中国人民创造历史伟业的必由之路”。我们靠团结奋斗创造了辉煌历史,还要靠团结奋斗开辟美好未来。统计法治建设正面临趟进深水区、啃到硬骨头的险峻局面,处在愈进愈难、愈进愈险而又不进则退、非进不可的关键阶段。更加需要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始终与党和人民同心同德、同向同行;更加需要坚持凝聚统计法治共识,努力形成统计法治最大“公约数”,上下同欲、勠力同心,构筑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铜墙铁壁,共同直面统计法治新征程上的各种风险挑战。
三、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决策部署,开拓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新局面
党的二十大对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进行了战略谋划,对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作出了全面部署。一分部署,九分落实。我们要以钉钉子精神狠抓落实,把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决策部署细化落实到统计法治工作之中,付诸于行动、见之于成效,奋力开拓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新局面。
立足统计实践,健全完善统计法律法规体系。自1983年《统计法》颁布实施以来,我们已经形成了以《统计法》为核心,统计行政法规相配套,统计地方性法规、部门和政府统计规章为补充的较为完善的统计法律体系,为统计改革发展提供了有力法制支撑。下一步要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坚持统计立法和统计改革发展相互衔接、相互促进,不断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充分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既要紧紧围绕大局、聚焦发展,在统计法律法规中体现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和重要文件精神;又要广泛凝聚共识、体现民意,保障统计工作充分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加快推进统计法修改进程,同步推动民间统计调查立法工作,健全涵盖统计违法举报、执法检查、专案督办、责任追究、处罚裁量、信用管理、约谈告诫等统计执法监督各环节的工作规章和制度,形成系统完备的现代化统计法制体系。紧抓“关键少数”,积极推动统计法进党校,将统计法律法规纳入领导干部教育培训必修课并形成常态化机制,引导各级领导干部成为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增强全民统计法治观念,利用报刊、新媒体等宣传阵地,打造一批内容优质、形式新颖、感染力强的统计普法宣传作品,使统计法治更加深入人心,在全社会营造敬畏统计法、学习统计法、遵守统计法的良好氛围。
聚焦主责主业,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授权,国家统计局组织对31个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12个国务院部门开展统计督察,实现了党的十九大后常规统计督察“全覆盖”,并于今年对部分地区和部门开展了统计督察“回头看”。直接查处一批重大统计违法案件, 推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严肃追责问责;各地积极开展“清零行动”,掀起了一场自上而下、激浊扬清的深刻自我革命。下一步要全面推进统计督察提质增效,聚焦“国之大者”,统筹开展常规统计督察、专项统计督察和统计督察“回头看”,坚持党中央决策部署到哪里,统计督察就覆盖到哪里,督促推动各地区各部门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关于统计改革发展重要决策部署。坚持严的主基调不放松,持续加大统计违纪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露头就打、反复敲打,对统计造假隐形变异新动向严阵以待、严密防范,对高压之下仍然我行我素、顶风作案的严肃处理、通报曝光,坚决防范化解可能影响统计数据真实性的风险。健全完善统计监督协同配合机制,推动统计监督与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审计监督等其他监督方式统筹衔接、有机贯通、相互协调,实现线索高效共享、案情精准对接、责任处理到位。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大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改革,以改革创新的思路推动统计法治实践,用改革创新的办法破解统计执法监督工作面临的难题,积小胜为大胜,积跬步至千里,不断巩固深化来之不易的防惩成果,加快推动形成不敢、不能、不想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压倒性态势。
强化组织保障,提高统计执法监督能力水平。国家统计局2017年4月成立了执法监督局,建立起近500人的统计督察检查人才骨干库,累计向1.6万余人颁发了统计执法证件,统计法治队伍不断壮大,统计法治能力显著提升,为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打下了坚实基础。下一步,在组织领导方面,要进一步加强国家统计局对全国统计法治工作的领导,强化对全国统计执法资源的整合,上下联动、同频共振、协同推进,形成全系统统计法治工作“一盘棋”局面。在统计法治队伍建设方面,聚焦统计法治工作重点难点问题,有针对性开展业务培训,塑心聚力铸神,提升队伍履职能力。加强统计督察执法检查人才库建设,严格出入库审核,强化动态管理,持续打造忠诚干净担当、可亲可信可敬的统计执法铁军。在统计执法监督信息化建设方面,积极探索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在统计法治建设中的应用,推进统计执法检查信息化平台建设,加快实现对统计执法检查相关信息的“云上管理”、实时查询,进一步提升对统计违纪违法行为的精准打击能力。在政策研究方面,密切跟踪国内外统计法治前沿理论和实践创新,深入开展统计法治研究,坚持用科学理论指导实践,不断探索破解统计法治工作重点难点问题的路径,为统计法治现代化建设提供强大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
关山初度尘未洗,策马扬鞭再奋蹄。统计法治发展任重道远,必须增强忧患意识,坚持底线思维,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自信自强、守正创新,踔厉奋发、勇毅前行,纵深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出应有贡献。
来源 | 中国信息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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