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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读懂:CCER林业碳汇项目开发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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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5




一、项目背景




CCER(China Certified Emission Reduction)即“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是指对我国境内特定项目的温室气体减排效果进行量化核证,并在国家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注册登记系统中登记的温室气体减排量。


因为CCER以更为经济的方式,构建了抵消重点排放单位碳排放的通道,并且该方式减排效果明显、生态环境效益显著,所以作为一种抵消机制,它是碳市场重要的组成部分。每一个合格的CCER项目的产生,首先必须建立科学、准确的计量标准,该标准称为“CCER方法学”;在以方法学为核心的技术体系建立后,每个CCER的产生,均经历了严格的项目备案和减排量备案流程。






二、发展历程




我国当前碳交易市场尚处于构建初期,以《京都协定书》中的CDM项目为起点,总体划分为三个阶段:清洁发展机制阶段(CDM)(2002-2011年)、试点碳市场交易阶段(2011-2017年)和全国碳市场交易阶段(2017年至今)



CCER体系起步于2012年3月,暂停于2017年3月,总共运行了5年时间。我们将这个阶段称为CCER的第一阶段,若未来CCER重新启动,则称为CCER第二阶段。


根据官方公报,《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着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量小、个别项目不够规范等问题,需对暂行办法进行修订,因此CCER项目目前处于暂停状态,至于何时重启,需等暂行办法修订完成。


在CCER运行第一阶段,共计2891个CCER项目被开发,其中完成项目备案的有1047个,完成减排量备案的有247个,累计已完成减排量备案的CCER为4980万吨。





三、优势与前景




1、林业已被纳入应对气候变化的国际进程,在国际气候行动中越来越受到关注。林业议题几乎成为每次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最受关注且是最易达成共识的谈判议题;


2、根据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第五次评估报告:林业具有多重效益,兼具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双重功能,是未来30-50年增加碳汇,减少排放成本较低、经济可行的重要措施;


3、国际和国内形势以及实践基础都有利于中国开展碳排放权交易,尤其有利于CCER林业碳汇交易的开展。中国确定了到2030年的自主行动目标:森林蓄积量比2005年增加60亿立方米;国家发布的应对气候变化规则、方案中,明确把林业纳入我国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的重点领域。





四、技术路线




CCER林业碳汇项目开发流程可分为项目评估、项目备案和减排量备案三个阶段。




1


项目评估

项目评估包括方法学适用性、额外性论证和减排量预估三个方面:


  • 方法学:用于确定项目基准线、论证额外性、计算减排量、制定监测计划等的方法指南,目前已备案方法学200个,其中涉及林业碳汇相关方法学7个;


  • 额外性论证:指项目实施面临的某种障碍,包括财务收益障碍、技术障碍、政策障碍等;


  • 减排量预估:是评估项目预期收益的重要数据,由于项目设计文件数据需要提供依据,一般项目设计文件中的减排量依据项目可研报告测算。



2


项目备案

项目备案包括编制项目设计、项目审定和批准备案。


  • 项目设计:由技术支持机构(咨询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展基准线识别、项目设计文件(PDD)编制,以及准备申报备案必需的一整套证明材料及支持性文件;

  • 项目审定:由项目业主或咨询机构,委托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备案的审定机构,依据《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暂行办法》、《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审定与核证指南》和选用的林业碳汇项目方法学,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开展独立审定;


  • 批准备案:项目经审定后,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委托专家进行评估,并依据专家评估意见对自愿减排项目备案申请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项目予以备案。



3


减排量备案

减排量备案包括项目实施与监测、减排量核证和备案签发。


  • 项目实施与监测:根据项目设计文件(PDD)、林业碳汇项目方法学和造林或森林经营项目作业设计等要求,开展营造林项目活动,并按备案的项目设计文件、监测计划、监测手册实施项目监测活动,测量营造林项目实际碳汇量,并编写项目监测报告(MR),准备核证所需的支持性文件,用于申请减排量核证和备案;


  • 减排量核证:由业主或咨询机构,委托国家发展改革委备案的核证机构进行独立核证。审核合格的项目,核证机构出具项目减排量核证报告;

  • 备案签发: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委托专家进行评估,并依据专家评估意见对自愿减排项目减排量备案申请材料进行联合审查,对符合要求的项目给予减排量备案签发。



4


时间周期

项目备案和减排量备案时间依据《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给出的时间规定,总体周期约为9-12个月。






五、结语




林业碳汇作为“碳中和”进程中的“负碳”途径,具备碳汇量大、成本低、生态附加值高等特点,是CCER项目中的“黄金”。目前,我国政府已将林业CCER作为抵消机制纳入国家碳排放权交易体系,为林业发展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我公司在立足于自然资源调查、“双碳”研究等业务的基础上,开展了连云港市省级森林公园植被碳汇状况调查试点,为CCER林业碳汇的深入研究提供了实践经验,为推动我国碳汇市场建设贡献力量。


本期供稿:地理信息中心 姜文龙

本期责编:闫保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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