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建德(电动)载客三轮车综合整治行动开始了!这些一定要知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必须牌证齐全、合法有效才能上路行驶。由于目前(电动)载客三轮车未纳入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不能挂牌办证,加之车辆安全系数低,部分驾驶人守法意识差,非法营运、闯红灯、逆向行驶、乱停车等问题严重,扰乱营运市场秩序和交通秩序,给车主及广大市民的人身安全带来威胁,有的甚至造成了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
为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和营运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群众人身和财产安全,市政府决定,1月5日起对全市(电动)载客三轮车进行综合整治。
到底要怎么整治呢?
跟小布来看一看!
01
整治时间
●2017年1月5日起
02
整治车辆范围
●本次整治范围内所指的(电动)载客三轮车是指:未列入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车辆。
03
整治区域范围
●建德市行政区域管辖范围。
04
这些你要知道
●请广大车主切实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处置车辆,或将车辆交由所在乡镇街道集中处理并领取补偿费用。
●2017年元月11日后,继续非法行驶、非法营运、非法销售的,将由相关职能部门依法予以处置,对妨碍公务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建德市人民政府
关于对全市(电动)载客三轮车进行综合整治的通告
为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和营运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群众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决定对全市(电动)载客三轮车进行综合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车辆范围。本次整治范围内所指的(电动)载客三轮车是指:未列入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车辆。
二、整治区域范围。建德市行政区域管辖范围。
三、按照先重点区域后全域覆盖和边治理边巩固的原则,由市公安、运管、城管、市场监管等行政执法部门及各乡镇(街道)实行联合执法。各相关部门、乡镇(街道)要根据各自职责,相互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确保整治效果。
四、对现有(电动)载客三轮车,车主可自行处置或交由各乡镇(街道)集中处理。对自愿上交、符合条件并同意接受集中处理的车主,将按规定标准给予适当货币补偿;逾期未处置车辆的,不再享受补偿政策。对继续非法上路行驶的车辆,将予以依法处置。
五、对拒绝、阻挠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或者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本通告自2017年元月5日起施行。
建德市人民政府
2017年元月5日
致全市(电动)载客三轮车驾驶员的一封信
尊敬的(电动)载客三轮车车主及全体居民:
你们好!
近年来,在科学发展观指导下,我市抢抓机遇,加快发展,城市面貌日新月异,城市形象得到一致好评,作为建德市居民无不为此感到由衷的自豪。当前,我市文明城市、平安创建等工作正在强力推进,加强城市管理,构建安全、畅通、有序的城市道路交通环境,已成为形势所需、人心所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必须牌证齐全、合法有效才能上路行驶。由于目前(电动)载客三轮车未纳入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不能挂牌办证,加之车辆安全系数低,部分驾驶人守法意识差,非法营运、闯红灯、逆向行驶、乱停车等问题严重,扰乱营运市场秩序和交通秩序,给车主及广大市民的人身安全带来威胁,有的甚至造成了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对此,广大群众反映强烈。
为营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从2017年元月5日起,我市将开展(电动)载客三轮车综合整治行动。本次整治的区域为建德市行政区域管辖范围。本次整治按照“齐抓共管、疏堵并举、综合治理、规范秩序、服务民生”的原则进行,对源头治理、路面执法、发展公共交通等工作进行了统筹安排。
请广大车主切实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处置车辆,或将车辆交由所在乡镇街道集中处理并领取补偿费用。2017年元月11日后,继续非法行驶、非法营运、非法销售的,将由相关职能部门依法予以处置,对妨碍公务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在此,向广大市民发出倡议:做到不销售、不购买、不使用、不乘坐上述(电动)载客三轮车。
请广大(电动)载客三轮车车主朋友们争当文明交通的实践者和维护者,自觉遵守法规,积极维护良好的城市形象,维护和谐稳定,做遵纪守法的好市民。同时,希望广大(电动)载客三轮车主朋友们以主人翁姿态和实际行动,积极支持配合这次综合整治行动,以自己的模范行动带动影响身边的亲属和朋友,共同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衷心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祝全家和谐美满、幸福安康!
建德市(电动)载客三轮车综合整治工作组
2017年元月5日
不销售、不购买、不使用、不乘坐
(电动)载客三轮车
从我做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