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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役四个月!杭州市首例疫情期间非法狩猎案当庭宣判!

建德发布 2021-10-11

“过年了,想打点野味吃吃,就把交流会上买的铁夹放在附近的山上。怪自己太无知,我认罪认罚。”3月5日下午,由建德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杭州地区首起疫情期间的非法狩猎案件在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检察机关指控
犯罪嫌疑人饶某无证狩猎,在禁猎期将在交流市场上购得的30余只铁夹等捕猎工具,放置在李家镇沙墩头村的山上。2020年1月22至1月27日期间,非法捕猎野生动物黄麂两只,构成非法狩猎罪,应对其依法判处刑罚。市法院采纳了公诉机关的起诉意见,并当庭宣判:被告人饶某犯非法狩猎罪,判处拘役四个月。下一步,检察机关还将对饶某追究公益损害赔偿责任。


自知悉该涉疫案件后,建德市检察院立即启动涉疫情刑事犯罪案件快速反应机制,第一时间指派检察官提前介入案件侦查,与公安机关共同研判案情,引导公安机关进一步完善证据,并逐条列出需要查清的证据和事实,确保案件在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能够快办快结。


从受理到判决,仅用72小时


3月2日下午,检察机关正式受理该案后,实行专班分工合作,快速完成了卷宗审阅、梳理犯罪事实、提审、法律文书制作、权利义务告知、联系律师等环节,在确保案件事实清楚且证据确实、充分的情况下,坚持从严快诉,从受理到3月5日下午判决,仅用72个小时,对涉疫犯罪形成有效震慑。


此前建德市检察院还联合市公安局、林业局和市场监管局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野生动物资源保护联动执法的实施意见》,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从源头遏制非法捕猎的犯罪行为,进一步完善疫情防控体制机制,加强野生动物保护。


检察官提醒


2月24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

在此,检察机关提醒广大市民:捕杀野生动物、购买动物纪念品、吃野味、网购野生动物、野外放生破坏栖息地等行为,都在不同程度上触犯了野生动物保护法,将受到法律制裁,甚至刑事处罚。同时未经安全检疫的野生动物可能携带对其本体无影响而对人体有害的病原体,食用野生动物极大可能感染病毒或致病菌。为了您及家人的健康,请拒食野生动物,推行绿色餐饮、安全饮食!



来源/建德检察

编辑/刘 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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