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雾江路
实行单向通行的通告
为了缓解车辆停车难、行车难的状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9条之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联合市治堵办将对雾江路实施单向通行。
自通告之日起,雾江路(严州大道路口至溪头路路口)由原来的双向通行变为由北向南单向通行,单行路段两侧增设停车泊位37个。雾江路溪头路路口由东向西禁止右转,由西向东禁止左转。
请过往机动车驾驶人根据交通标志牌指示行驶,并服从现场民警和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
建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0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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