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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德人注意!这种药千万不要这样处理,已经有人被判刑!

建德发布 2023-11-29

11月14日,张先生拿着一袋药来到永康市第一人民医院门诊药房。“我前几天看到新闻,一女子转卖父母病逝后留下的止痛药,竟然犯了贩卖毒品罪。之前我父亲一直服用盐酸羟考酮缓释片镇痛,现在父亲病逝了,这些药怎么办?”张先生拿着药不知该如何处理,犯了难。






永康市第一人民医院门诊药房用药咨询窗口主管药师卢京红告诉张先生,“卖药犯法”可不是虚言。新闻中,廖女士在闲鱼平台上以260元的价格卖出父母留下的止痛药,包括氨酚羟考酮片和盐酸曲马多缓释片,买药人是吸毒人员。这两种药品属于麻精药品,廖女士以牟利为目的,贩卖国家规定管制的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因此被判处拘役2个月,缓刑3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廖女士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目前该案二审尚未宣判。


这件事无疑给张先生敲响了警钟。“既然不能卖,那医院药房可以退吗?”面对张先生的疑问,卢京红解释:“盐酸羟考酮缓释片属于麻精药品,根据2021年印发的《浙江省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实施细则》,药师不得办理已离院麻精药品的退药手续。《细则》还规定,患者不再使用麻精药品时,应立即停止取药并将剩余的药品无偿交回建立门诊病历的医疗机构。希望您可以将药无偿上交医院。”


医院回收后会怎么处理这些药品?卢京红又解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于无偿交回的麻精药品,门诊药房会办理‘患者剩余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回收凭证’,同时进行登记造册,并定期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销毁。相关部门在接到申请之日起5日内,会到场监督销毁,并做好记录备案。”听完介绍,张先生无偿上交了药品。


小布在此提醒广大市民,处方药要在医生指导下才可谨慎使用,切不可转让或贩卖。若家里有多余的药品,可拨打建德市第一人民医院药物咨询电话0571-64096818或到用药咨询窗口咨询,也可拿着药品到开药医院咨询。



来源/永康市融媒体中心、市一医院
编辑/李俊瑶
一审/纪婕妤
二审/胡燕群
终审/周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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