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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局聚焦 | 新楼盘价格不得高于周边楼盘,安徽这个市对楼盘“限价”!

2017-03-22 聊时局

聊时局按:违规预售、炒卖房号、销量剧增,房价疯长……面对房地产地产市场乱象,安徽滁州出台政策:要求新建楼盘备案价格不得高于周边楼盘的备案平均价格。

详细报道如下: 


 

今年以来滁州市房地产市场销量剧增,且房价上涨过快、土地拍卖价格涨幅比较大,加上房地产市场出现了违规预售、炒卖房号、发布虚假广告等问题,导致部分市民产生了焦虑的情绪。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房地产市场调控精神,我市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全市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保护居民刚性需求,引导理性消费,确保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意见》中不仅以调整多套房最低首付比例、严格执行首套房认定标准方式调控楼市,还首次提出成立市商品房价格备案指导组,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国土房产局、市规划建设委、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审计局、市人民银行等部门参加,对商品住房备案价格进行成本核算,积极引导开发企业根据开发建设成本、合理利润等因素科学合理定价,价格备案后6个月内不得调整。《意见》强调,对不接受价格指导的企业,暂不办理价格备案,暂不核发预(销)售许可证;对已办理过价格备案的项目进行清理,备案价格和实际销售价格明显偏离的要重新办理备案手续,对不接受纠正的企业暂停网签销售,并提出建立商品住房价格监测制度,定期向公众发布监测结果。


随后,市国土房产局在3月13日发布的一份关于滁城土地出让的公告中(关于滁土公告字〔2017〕8号公告宗地出让条件的补充公告),在原出让公告上增加条件,不仅规定出让地块自成交次日起,1个月内须付成交地价款总额的50%(含全部竞买保证金), 3个月内付清全部成交地价款,若如宗地溢价率达到100%的,剩余部分须在2个月内缴清。同时还明确限定了这8个即将出让的地块未来的商品住房销售均价,分别不得超过5200元或5500元,这是滁城首次对商品房价格划出“上限”。


滁城商品住房价格备案联席会议制度和由7家单位参加的商品住房价格备案指导组均已成立,迄今已经组织对已售楼盘备案价格“回头看”,从土地成本、建安成本、税费等方面并结合1、2月份销售均价进行测算和分析,提出楼盘备案修正价格;要求新建楼盘备案价格不得高于周边楼盘的备案平均价格,二、三期项目不得高于一期备案修正价格;对不服从管理,随意、变相调整备案价格的立即停止了网签。(来源:美好滁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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