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一厅官被提起公诉
今天,微信公众号“安徽检察”发布消息,日前,安徽省铜陵市委党校原常务副校长刘其鹿(副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经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六安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六安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2006年至2017年,被告人刘其鹿在担任铜陵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铜陵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贿赂,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聊时局(ID:shijuguanzhu)梳理发现,2018年11月23日,安徽纪检监察网发布消息,铜陵市委党校常务副校长刘其鹿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今年2月26日,安徽纪检监察网发布通报,中共铜陵市委党校原常务副校长刘其鹿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经查,刘其鹿违反政治纪律,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收受礼金、礼品;违反生活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涉嫌受贿犯罪。
通报称,刘其鹿身为党员领导干部,背离理想信念,丧失党性原则,忘本变质、讲做分离,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与商人“亲”“清”不分,利用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谋取一己私利,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
刘其鹿简历
刘其鹿,男,1961年1月出生,汉族,籍贯安徽无为,出生地山东烟台,1982年7月参加工作,1985年6月入党。省委党校研究生。
1978.09--1982.07阜阳师院中文系汉语言文学专业学习
1982.07--1983.02铜陵师范学校教师
1983.02--1984.11铜陵日报社记者、编辑
1984.11--1988.05铜陵市委宣传部宣传科科员
1988.05--1990.12铜陵市委宣传部新闻文化科副科级宣传员
1990.12--1992.10铜陵市委宣传部新闻文化科正科级宣传员
1992.10--1995.02铜陵市委外宣办副主任
1995.02--1996.12铜陵市委外宣办副主任、市委宣传部新闻文化科科长
(其间:1995.09--1996.04在铜陵市委党校第5期中青班学习)
1996.12--1997.01铜陵市委外宣办主任(副县级)
1997.01--1998.10铜陵市委外宣办、市政府新闻办主任(副县级)
1998.10--2000.09铜陵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委外宣办、市政府新闻办主任
2000.09--2002.05铜陵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其间:2000.09--2000.11在省委党校宣传理论干部班学习)
2002.05--2006.03铜陵市委宣传部副部长(正县级)
(其间:2002.09--2005.07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班法学专业学习)
2006.03--2009.11铜陵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正县级)
2009.11--2011.02铜陵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管委会副主任
2011.02--2012.07铜陵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纪工委书记,管委会副主任(正县级)
2012.07--铜陵市委党校常务副校长(副厅级)
来源:聊时局(ID:shijuguanzhu);资料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安徽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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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班编辑 鲁先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