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江苏先锋”7月19日消息,中共中央批准:邓修明同志任江苏省委副书记。公开简历显示,邓修明,男,汉族,1964年12月生,四川蓬溪人,1992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1年7月参加工作,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邓修明曾为四川省蓬溪县赤城中学教师,后考入四川教育学院外语系英语专业学习。西南政法学院法律系刑法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历任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全国法院干部业余法律大学四川分校办公室副主任,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四川省委政法委研究室副主任,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2002年1月到2016年2月先后任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2008.05明确为正厅级)、党组成员、党组副书记,成都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2016年2月到12月中央国家机关纪工委书记、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委员。2016年12月到2018年1月任天津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2018.01-2021.11天津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察委员会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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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班编辑 徐文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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