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名省管“一把手”,被公开通报
省农村信用联社原党委书记赵应云为亲属牟利提供帮助和本人向管理服务对象放贷牟利等问题。
2018年2月至2019年2月,赵应云担任永州市市长期间,利用职权为其妻妹夫朱某某在承揽学校食堂、商店托管业务中打招呼、提供帮助,朱某某从中获取巨额利益。2019年12月,赵应云利用担任省农村信用联社党委书记的职权,为朱某某在续贷展期融资咨询业务中“提篮子”打招呼、提供帮助,朱某某从中获利120万元。2009年至2021年,赵应云陆续向2个管理服务对象放贷,获取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巨额利息。赵应云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1月,赵应云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省社会科学院原党组书记、院长李荐国为亲属、其他特定关系人“提篮子”牟利提供帮助并收受贿赂和本人违规经商办企业等问题。
2016年至2020年,李荐国担任娄底市委书记等职务期间,利用职权为其妻子马某、胞弟李某某、特定关系人曹某某在医药销售、工程承揽、融资业务等事项中“提篮子”打招呼、提供帮助,伙同3人收受巨额贿赂。2006年至2020年,李荐国与马某违规投资酒业、物业管理、投资管理等多个非上市公司,安排特定关系人曹某某代持股份并担任公司高管,获取巨额利益。李荐国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5月,李荐国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2021年10月,李荐国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三百万元。
娄底市委原书记龚武生纵容、默许亲属“打牌子”牟利和为亲属牟利提供帮助并收受贿赂等问题。
1994年至2005年,龚武生担任道县县委书记、永州市委副书记等职务期间,纵容、默许其胞弟龚某某、弟媳李某某打着自己牌子承揽工程项目、医疗保险业务,两人从中获取巨额利益。2009年至2016年,龚武生担任永州市市长、娄底市委书记等职务期间,利用职权为其妻弟廖某某在承揽工程项目、融资贷款等事项中打招呼、提供帮助并收受巨额贿赂。龚武生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0年11月,龚武生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2021年10月,龚武生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二百万元。
衡阳市政协原主席廖炎秋为亲属、其他特定关系人牟利提供帮助并收受贿赂和本人向管理服务对象放贷牟利等问题。
2009年3月至4月,廖炎秋利用担任衡阳市委常委、副市长的职权,为其外甥女尹某某、朋友胡某某以明显低于市场价购房向某房地产老板打招呼,两人减免购房款共计122.14万元;2005年至2014年,应该房地产公司老板请托,廖炎秋利用职权或影响力多次为其在项目建设、争取资金中提供帮助并收受巨额贿赂。2017年,廖炎秋利用担任衡阳市政协主席的职权或影响力,为其司机唐某在房地产土地整合项目中“提篮子”打招呼、提供帮助,伙同唐某收受巨额贿赂。2014年至2020年,廖炎秋陆续向多个管理服务对象放贷,获取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巨额利息。廖炎秋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12月,廖炎秋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2023年2月,廖炎秋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新田县委原书记唐军为亲属“提篮子”牟利提供帮助和本人违规经商办企业等问题。
2017年,唐军利用担任新田县委书记的职权,为其姐夫龚某某在监控体系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中“提篮子”打招呼,伙同龚某某收受贿赂210万元。2015年至2019年4月,唐军出资购买非上市公司股份并由他人代持,获利38.43万元。唐军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12月,唐军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芷江县委原书记曾佑光纵容、默许亲属“提篮子”牟利和本人违规从事经营活动等问题。
2013年至2017年,曾佑光担任芷江县委书记期间,纵容、默许其胞弟曾某某利用其职权在土地承揽、房地产开发中“提篮子”,曾某某获利58万元;之后,曾佑光应曾某某请托为该项目变更开发主体打招呼、提供帮助。2004年至2019年,曾佑光担任怀化市原国土资源局局长等职务期间,利用职权或影响力与他人合伙买卖3宗土地,曾佑光获取巨额利益。曾佑光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0年6月,曾佑光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2021年12月,曾佑光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二百万元。
攸县县委原书记谭润洪为特定关系人“提篮子”牟利提供帮助并收受贿赂等问题。
2013年至2018年,谭润洪担任株洲县、攸县县委书记期间,利用职权为其情妇刘某某在工程项目建设、医疗器械采购中“提篮子”打招呼、提供帮助,伙同刘某某收受巨额贿赂。谭润洪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18年12月,谭润洪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2020年8月,谭润洪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六百万元。
通报指出,以上7起案例涉及的省管“一把手”,有的不仅自己违规经商办企业,还纵容、默许亲属打着自己牌子揽工程、搞项目,“上梁不正下梁歪”;有的利用职权或影响力出面打招呼,为亲属“提篮子”牟利“站台”,“一人得道鸡犬升天”;有的与亲属、其他特定关系人形成利益共同体,一方前台唱戏,一方后面搭台,共演“双簧戏”,同发“不义财”。这些省管“一把手”本应是党的事业发展的领头雁、清正廉洁的示范者、良好家风的带头人,却放松自我要求,放任亲属妄为,触犯了纪律底线、法律红线,受到了党纪国法的严厉惩处。
全省广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务必要以案为鉴,从中汲取教训,本着对党忠诚、对组织负责、对个人负责的态度,带头严格开展利用职权或影响力为亲友牟利问题自查,带头严管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进一步筑牢拒腐防变的根基。
通报强调,全省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严肃查处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影响力谋私贪腐问题”的精神,把持续推进专项整治工作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抓紧抓实本地区本单位自查自纠,在整治工作上再发力、再攻坚。党委(党组)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做细做实谈心谈话,教育引导领导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通报强调,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机构)要把扎实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同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同标本兼治的要求紧密结合,把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胆大妄为者作为重中之重,对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影响力为亲友牟利问题坚决整治、露头就打。要聚焦各级“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开展整治,通过抓好“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要强化问题线索核查,建立并运用好问题线索移送机制,全面起底相关问题线索,对顶风违规违纪违法的一律从严处理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以查办案件开路,形成强大震慑,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来源:三湘风纪
值班编辑 徐文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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