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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中央、国务院批准!7位正部率督察组赴地方
据生态环境部消息,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第三轮第二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全面启动。组建7个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分别对上海、浙江、江西、湖北、湖南、重庆、云南7个省(市)开展为期约1个月的督察进驻工作,统筹开展流域督察和省域督察。具体如下:
第一组:上海市,组长许达哲,副组长张雪樵;
第二组:浙江省,组长宋秀岩,副组长董保同;
第三组:江西省,组长刘伟,副组长任京东;
第四组:湖北省,组长李锦斌,副组长胡卫列;
第五组:湖南省,组长蒋卓庆,副组长翟青;
第六组:重庆市,组长陈润儿,副组长郭芳;
第七组:云南省,组长叶冬松,副组长李云卿。
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贯彻落实情况; 党中央、国务院有关重大决策部署和长江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落实情况; 绿色低碳发展情况,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坚决遏制“两高一低”项目盲目上马情况; 污染防治攻坚战进展情况; 大气污染防治中的突出问题; 违法违规侵占自然保护地、突破生态保护红线开发建设、破坏岸线,以及耕地生态破坏和长江十年禁渔落实不到位等问题; 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运行、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固体废物尤其是建筑垃圾处理处置、“三磷”污染治理情况; 重要湖泊保护治理和重要支流生态环境保护情况; 此前督察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 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情况等。
值班编辑 徐文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