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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长吴晓军,获聘“新职务”
据《青海日报》6月25日消息,6月24日,青海省红十字会第十次会员代表大会在西宁召开。青海省委副书记、省长吴晓军,中国红十字会秘书长李立东出席开幕式并讲话。
会议聘请吴晓军为省红十字会第十届理事会名誉会长,青海省委副书记刘奇凡、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尼玛卓玛、省政协副主席王绚为名誉副会长。选举青海省副省长杨志文为省红十字会第十届理事会会长。
在吴晓军之前,2019年、2021年,时任青海省省长刘宁(现任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书记)、时任青海省省长信长星(现任江苏省委书记)曾分别获聘青海省红十字会名誉会长。
吴晓军,男,汉族,1966年1月出生,江西泰和人,1986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8年7月参加工作,研究生学历,经济学博士。
吴晓军担任过江西省委常委、南昌市委书记,2021年4月出任青海省委副书记,2022年任青海省省长。
在6月24日的大会上,受省委书记陈刚委托,吴晓军代表省委、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省政协向大会召开表示热烈祝贺。
吴晓军提到,要在参与防灾减灾、应急救援、乡村振兴等工作中精准发力、持续用力,在党政所需、群众所急、红会所能的领域发挥更大作用;积极参与医疗、养老、托幼等民生工作,为各族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
他还提到,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捐赠管理、信息公开等制度,全力打造让党放心、人民满意、更有温度的青海红十字力量。
《中国红十字会章程》规定,县级以上地方按行政区域建立地方各级红十字会。各级地方红十字会的权力机关是同级会员代表大会。
各级地方红十字会会员代表大会每五年召开一次,由同级红十字会理事会召集。
章程规定,省、市、县级红十字会名誉会长由同级理事会聘请当地主要领导担任。
2023年5月,中国红十字会官网发布消息,经江苏省委省政府同意,按照《中国红十字会章程》有关规定,江苏省红十字会第十届理事会聘请江苏省委书记信长星、省长许昆林担任江苏省红十字会名誉会长。 2023年8月22日,广东省红十字会第七届理事会第五次会议召开。会议依章程聘请广东省省长王伟中为广东省红十字会名誉会长。 2023年11月,甘肃省红十字会第七次会员代表大会举行。大会选举产生了省红十字会新一届理事会、监事会,聘请省委书记胡昌升、省长任振鹤为甘肃省红十字会名誉会长。 也是在2023年11月,陕西省红十字会第八届理事会第四次会议召开,会议聘请陕西省委书记赵一德、省长赵刚为省红十字会名誉会长。
值班编辑 徐文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