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定人出庭纪实03丨法医学鉴定结合虚拟动画 在一起故意伤害抗诉案中的运用
小编继续时给大家分享一篇纪实文档,今天小编给大家带来的是鉴定人出庭纪实03期,法医学鉴定结合虚拟动画在一起故意伤害抗诉案中的运用,这可以多技术复合应用,先睹为快吧!
本文由江苏省射阳县人民检察院供稿。
※纪实文档03期※
一、简要案情
2013年5月6日13时许,戴某带着家人到某公路工地找被害人颜某某索要债务,在工地上戴某及其家人阻止工地正常施工,施工队队长唐某制止戴某等人行为时双方发生肢体冲突。在冲突过程中,犯罪嫌疑人戴某某(戴某的孙子)将颜某某推倒至路边沟中,致颜某某右前臂受伤。在当地医院查体见:右腕部肿胀,畸形,压痛,可及骨擦感。右腕关节DR片见:右桡骨远端骨质断裂,断端对位好,右尺骨茎突撕脱。诊断为:右尺桡骨远端骨折。某县公安鉴定机构鉴定意见:颜某某右前臂损伤程度构成轻伤。检察机关遂以“戴某某涉嫌故意伤害罪”起诉至法院,经多次庭审,一审法院最终以“言词证据相互之间存在矛盾,被害人伤情无法证实为何人所致”等为由判决被告人戴某某无罪。检察机关认为此案一审判决采信证据不当,认定事实有误,遂提起抗诉。
二、抗诉过程中法医学鉴定过程
抗诉后,办案人员商请检察技术人员协助研究案情,在充分了解案情后,检察技术人员从法医学角度分析认为:本案中发生冲突的双方人员较多,打斗场面较为混乱,肢体接触频繁,一审中鉴定机构仅对颜某某右前臂损伤程度作了鉴定,未对形成骨折的成伤机制进行鉴定,无法明确特定的加害行为从而无法明确特定的加害人,法院据此以“被害人伤情无法证实为何人所致”为理由判决被告人戴某某无罪。为此,检察技术人员建议办案人员重新委托法医学鉴定,对被害人形成骨折的成伤机制进行鉴定,从而明确损伤为何种行为所致。办案人员采纳了建议,遂向某市公安局鉴定机构申请重新鉴定。
2015年8月28日,某市公安局鉴定机构邀请了市检察院、市中院的法医进行会办。法医阅颜某某伤后所摄DR片示:右桡骨平尺切迹下缘处见一弧形骨折线,呈完全性,骨折远端断面稍呈槽形,近端断面稍呈球突形,骨折近端断面向远端断面稍嵌顿,桡骨稍缩短,无粉碎性骨折片;右侧尺骨茎突一处块状撕脱、分离。结合文献资料,认为该骨折类型为伸直型骨折,又名Colles骨折。此类型骨折的特点为:最常见,多为间接暴力致伤,跌倒时腕关节处于背伸及前臂旋前位、手掌着地,暴力集中于桡骨远端松质骨处而引起骨折,骨折远端向背侧及桡侧移位,骨折端因嵌压而短缩,可合并尺骨茎突撕脱骨折。根据本案中被害人骨折的特点,结合案情调查及相关资料,鉴定机构就成伤机制作出了鉴定意见:颜某某右桡骨远端及右尺骨茎突骨折符合在被推倒地时手掌根部撑地时一次形成,拉扯、扭转、拳击等外力作用无法形成。
三、虚拟三维动画再现案发经过
本案中,双方参与冲突的人员较多,场面混乱,导致采集的言词证据相互之间存在矛盾,这也成为一审法院判决戴某某无罪的理由之一。如何把案发现场和经过清晰直观地呈现出来,阐明颜某某受伤过程,明确加害行为和加害人,让案件审理的各方更好地理解案件,技术人员决定采用虚拟三维动画技术再现案发现场和经过。
本案抗诉距案发时间已有3年,案发地点路段已交付使用,案发现场已经无法恢复。技术人员遂以案发现场方位图为模板,以基础案情为依据,经过多次现场勘查,对多方言词证据进行反复推敲,以当时 51 29630 51 15231 0 0 3205 0 0:00:09 0:00:04 0:00:05 3205场的证人手机里的照片为印证,制作了近2分钟时长的虚拟三维动画视频,还原出案发现场的情景,再现了案件中四个小现场的细节,一步步将案发过程模拟重现,清晰直观地呈现了案发经过,阐明了颜某某骨折的成伤机制,使得证据间相互吻合,形成了完整、清晰的证据链,增强了证据效力和证据体系的完整性。
四、办案效果
抗诉过程中,鉴定人就有关鉴定意见进行了阐述,结合虚拟三维动画视频,某中级法院审理认为原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撤销原审判决,将该案发回重审。重审判决戴某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五、经验总结
在打架斗殴中造成的损伤,特别是多人参与的,相互肢体接触较多,加上损伤的机制很复杂,有很多是间接外力造成的,当事方对损伤形成的说法往往不一致,言词证据矛盾很多,如果仅仅就损伤程度作出鉴定意见,很难明确加害行为与损伤的关联,无法确定和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本文案例中一审时的鉴定意见就是如此,最终导致一审以“被害人伤情无法证实为何人所致”为由判决被告人戴某某无罪。而成伤机制的鉴定,可以推断出损伤是何种行为造成的,从而明确到特定的加害人,因此成为这类有争议案件定罪的重要依据,本文案例中成伤机制的鉴定意见最终成为抗诉成功的主要证据之一。
新技术手段在检察办案中得到越来越多的运用,多种技术手段的综合运用,加强了案件证据间关联性。本文的案例就运用了可视化技术重建犯罪情景,还原了真实现场,完善了言词证据的瑕疵。在信息时代,技术手段在检察办案中的作用日益突出,在办案中要创新思维、勇于开拓和大胆实践,充分发挥技术手段的作用,维护公平正义,维护法律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