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智慧检务说丨 第①期:智慧检务的边界思考

2017-10-09 何大力 检察技术与信息化

何大力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检察院

page
1

智慧了什么?

我们一直讲智慧城市、智慧司法,最早的智慧一次用于物体上,应该是智慧城市、智慧地球的场景,这是科技厂商如IBM所提倡的,用信息化来最大化的对城市管理、资源利用进行优化。其核心就是用各种数据而不是经验,来解决物与物之间、人与人之间、人与物之间的信息传输、效率传递的问题。


所以我们提到智慧司法、智慧检务,核心也应该是信息数据化的问题,4G乃至5G时代,怎么把海量的数据收集起来,通过分类、清洗、分析,来发现原来人类通过先验的经验并不能想象到的东西,针对检察工作而言,就是将办案做到提速、增效,给检察官减负。


所以,我们的智慧检务归根结底是要为办案服务的,是要为检察工作服务的,智慧检务不能脱离这个目标。


page

2

怎么智慧?

数据流动起来才能智慧。工业4.0中的核心要素就是大数据,也是生产资料,互联网是基础设施,云计算是生产工具,三位一体才有智慧的产生。而我们的检察院系统,与公安、法院、司法的互联互通还做不到,通过内网、外网的绝对隔离,限制了检察办案与外部数据的交互。这种网络的隔离,不仅造成了信息传递受阻,更不利于数据的最大化利用。


现在上海和贵州提供了很好的模式并初见成效。所以数据的流动是解决智慧检务的关键问题,在此之上才会有数据应用。



page

3

机器和人的关系

一说智慧检务,有人说机器终将代替人。的确会有这种危险,比如导航的出现,让我们多少老司机丧失了记路的本领?没有导航了,手机没电了,是不是我们就找不到路了。智慧检务中的智能辅助也是这个问题,如果我们迷信机器能解决一切问题,推送的类案我们认为绝对准确,给出来的量刑建议我们认为绝对正确,那一旦这个数据库发生错误,或者这个算法后面发现不对,之前我们所办的案件,到底是对了还是错了?


所以,机器不可能取代检察官的作用,它只能是一个高级的检察辅助人员,通过不知疲倦的帮检察官检索相关知识,通过自动化的语音识别等等,来帮检察官减轻那些纯靠时间堆积、纯手工作业的工作,而让检察官把自己的时间放到价值判断上来。比如这个证据的证明力如何,能否证明犯罪事实,检察官的自由心证如何形成,这些都不是机器能做的,也不应该是机器做的。


所以,人和机器的分工,目前阶段,还是那些简单、重复的手工作业可以交给机器,而且检察官要加强复核工作,不能认为机器做的一定都对;动脑、动心的工作,还是要由检察官来承担。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