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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丨谁来做检察内部信息壁垒的“破壁人”?

2017-11-07 检察技术与信息化

转自:江苏检察研究

作者: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检察院 唐晓宇


“今天你被催了吗”?


不是催婚,是催材料,而且形式多样,包你满意。


不信你看:

“时间紧急不多说了。马上统计2014年至今涉企案件情况……”这是催告式


“亲们在度周末嘛?又来麻烦你们了呢!帮查一下2015年以来两法衔接情况哟!记得附总结报告,周一下班前交……”这是撒娇式


“征案例!征案例!征案例!征未成年人社会观护典型案例!什么?没有?每院一篇是基础任务!……”这是加压式


(列位看官,以上场景皆为虚构,请勿对号入座。)


OMG,都说办案苦逼,但做材料更苦逼,因为“白头搔更短”,憋半天憋不出几行,但在我看来,最苦逼的不是成稿前的折磨,而是搜集信息素材时的心累。上午通知,下午交稿;“微信一响,人仰马翻”。忙乎完回头去看,留下的思考久久让人难以释怀。


随着司法体制改革推向深入,检察业务种类日益增多,覆盖面越来越广,传统的信息交流模式已经落伍,无论是系统内部的信息汇总,还是与其他机关单位的信息交换,都已经远远落后于大数据时代,事实上无法满足领导决策需求,且看“吐槽”:


信息采集模式落伍。上级部署的信息需求一般都涉及全院工作,不是单位哪个部门可以搞定的,扎口负责人员必须一个个部门去跑。例如检察机关办理的涉企案件,刑事犯罪无疑是大头,民事诉讼未必没有吧?反贪反渎可能也办了涉企案件呢?控申会不会受理了企业的申诉控告?所以细细来看,这涉企案件四个字竟是大有讲究,大有忙头。光发一个通知,部门忙碌之中可能根本注意不到,拖慢的是整个工作进程,因此扎口部门跑断腿是必然的。


信息采集效率低下。我们都玩过“传话游戏”,第一个人发出指令,后面的人一句句传下去,到终端这句话可能完全走了样,这是游戏趣味所在。在工作中,很多信息需求在发布者眼中表述清晰,指向明确,但执行者限于站位和水平,“我猜我猜我猜猜”,反复消化理解也未必拿捏得准。举个栗子,“统计权力清单落实以来员额检察官办案数量及委托授权比例”。员额检察官的办案数量,能懂;“权力清单落实以来”,时间定语模糊;“委托授权比例”,懵。当弄不清上级需求时,不少信息采集工作就成了无用功,徒然浪费时间精力和资源。


信息采集成果可靠性不强。如果把发布信息需求的上级当做电脑CPU,负责信息采集的人员就是数据流,具体执行CPU指令。然而,我们只是搬运工。一方面靠腿跑,一方面靠嘴问,最后的结果就是部门给出什么信息,我们就拿到什么信息;部门统计出什么数据,我们就上报什么数据,缺乏进一步审核验证的手段。对最后采集回来的信息成果,真想唱一曲《忐忑》啊。这种模糊化处理是信息采集的大忌。谁都知道,不准确的信息反馈上去,再强大的CPU也会产生计算误差!


回顾“跑信息”之路,深究下来,是因为我们内部存在着信息壁垒。


案源线索、数据、文件、报告……检察工作中取得的各类宝贵信息无法顺畅流动,导致难以实现更高层次的信息处理。最终,令上级对下级的情况隔膜,部门与部门之间互不理解,从实质上造成了“信息孤岛”现象,不利于检察工作开展。


信息壁垒是怎么产生的?粗粗想来,我认为有以下几个原因:


信息一体化意识不足。随着社会转型发展,检察机关面对的工作任务日益繁重,压力越来越大。有的部门和干警“一体化意识”有所淡化,仅满足于完成自己手上的工作,缺乏整体配合意识,部门本位意识严重。所以,在面对上级部署的工作任务时,部门之间抱团作战的大局意识出不来,做不到向前看、齐步走。听网友们吐槽,在采集信息时,曾遇到过明明挂在内网的文件打开却是“内容涉密略”,也曾遇到过“这是你的事不是我的事”的冷眼以对,分分钟让你当机,任务中断。


信息化水平较低。不得不说,现在检察干警面临着既要熟悉检察业务流程,又要熟悉信息化操作系统的双重压力。群众对检察干警的素质要求也越来越高,远远超出“一支笔一张纸”打天下的初创时期。但检察干警的信息化水平却参差不齐。有些干警应付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中几百数千张数据表格填写就很不容易了,不能再对案件材料所包含的信息进行相互索引、加工整理。


信息化应用能力弱。信息时代,综合运用大数据进行研判是大势所趋,而决策离不开有效的数据采集和分析。实际上,我们目前还缺乏有效的数据采集和分析工具,对统一业务软件中沉淀的大量宝贵信息财富挖掘远远不够。目前,对高发案件的趋势分析,对社会风险的研判应对,主要依赖于干警们的业务积累和经验判断,宝贵的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仅仅成为办案或查询的辅助,致使数据分析的真实性、客观性、严谨性都存在一定风险,应用水平处于较低层次。


言及此,我不禁想起了刘慈欣《三体Ⅱ》中面壁人与破壁人的终极对决。面壁人设计迷局,掩盖真实战略目的;破壁人处理面壁人的每一句话、每一个行动,破解真正意图。每当接近谜底,破壁人就登门造访,对面壁人说出:“你好,我是你的破壁人。”听到这句话,我的心情和面壁人一样震惊且如释重负。



同样让我产生这种震撼的,是9月26日曹建明检察长在全国检察机关智慧检务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曹检指出,要秉持开放心态,破除信息壁垒,构建跨类别、跨层级、跨单位的检察大数据交换共享体系。这幅振奋人心的“智慧检务”未来图景,让我看到检察机关内部信息壁垒“破壁人”存在的可能性。


一体化意识破壁。全体检察干警充分认识信息数据对于检察工作的巨大价值,同心协力做好信息沟通。决策者显然已经看到,在大数据时代依靠一份通知,指挥下级对口部门人员进行调查访问、排队摸底的传统信息采集方式已经不合时宜。只有真正重视检察一体化格局,推动人力排查向大数据排查迈进,才能事半功倍。


信息化手段破壁。继续做好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的开发完善,适度研发可接入统一业务系统的云计算技术,让检察信息资源可以迅速调用,让沉眠的数据活起来,真正发挥统一业务系统收集、预警、风险研判的作用。


“供给侧”改革破壁。上级院整合信息需求,站在全局层面有针对性地采集信息,不做“伸手党”,有效减轻下级工作量。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对内设机构、职能配置进行整合,建立扁平化管理模式,提高检察工作整体效能。


提升透明度破壁。树立信息共享理念,打破层级、区域、部门限制,注重纵横贯通。尤其要破除部门本位主义观念,建立兼职信息联络员制度,合力构建各级各部门之间信息畅通、协作有序、便捷高效的信息情报体系,真正形成一盘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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