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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检务丨河南省检察机关召开“智慧公诉” 建设现场会

2017年11月24日,河南省检察机关“智慧公诉”建设现场会在辉县市人民检察院召开,来自全省各地检察机关的相关人员现场参观并进行了相互交流。河南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胡保钢,省检察院公诉部门、信息化处等处室负责人和河南省多地检察机关相关负责人参加了此次会议,并就“智慧公诉”的建设进行了交流。


在当天的座谈会上,河南省新乡、郑州、洛阳、许昌、漯河五个“智慧公诉”试点市分院对智慧公诉试点工作进展进行了情况汇报。


作为河南省“智慧公诉”首批试点单位,辉县市人民检察院现场进行了实体演示,参会人员进行了实地观摩、相互交流,辉县市人民检察院目前已建立起全省检察机关第一家集远程讯问、远程庭审、远程送达为一体的应用系统,初步建立起了“感、传、知、用、管”五维一体的智慧公诉应用体系,走在了各试点单位前列。据辉县市人民检察院介绍,从今年10月份远程视频庭审系统建成以来,该院已远程提审案件6起,远程庭审案件4件。


在听完各试点单位的情况汇报后,针对目前智慧公诉建设开展情况和下一步工作部署,河南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胡保钢,从三个方面肯定成绩并提出要求


1

五个试点单位积极贯彻落实省院检察长办公会和集中调研推进会精神,坚持“以点带面、典型引路”的工作思路,严格按照省院要求从建设远程讯问、远程开庭、远程送达平台以及应用语音转换识别技术等方面入手,积极探索现代科技在公诉业务中的应用,初步取得了一定成效;

2

全省各级检察机关要顺应信息革命和司法改革新要求,进一步强化科技辅助司法办案的理念和认识,进一步推动检察办案与新科技的深度融合,有效提升办案质量效率和司法公信力;

3

全省各级检察机关都要加强组织领导和统一协调,统筹处理好分工和创新、公诉部门、技术信息化等部门、外部借力和自主可控之间的关,坚定不移地推进智慧公诉深入发展,为开创检察工作智慧化贡献公诉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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