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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诉称花70万买商铺,拿不到租金办不到证!开发商:公司很生气,等他们折腾!

绵阳晚报 绵阳晚报 2019-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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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本报接到市民孙先生打来的热线电话称,其于去年9月在涪城区怡海明珠楼盘购买了一间一楼商铺,当时开发商承诺包租5年,每年抽成部分租金后将按时返还业主该得的部分。到了返还业主租金的日子,孙先生和其余32家商铺业主却迟迟未见到账信息,众人多方打听后得知,他们购买的商铺竟有部分抵押给了银行,导致一直办不下来不动产证,还有一部分疑似同时卖给了苏宁电器。



业主:

既没有收到租金

也办不到不动产证


去年9月,孙先生在怡海明珠购买了一间价值70多万的一楼商铺,“当时开发商告诉我们这些商铺是被苏宁电器租下来的,签了10年的租赁合同,只要我们买商铺一定不愁租。”于是,孙先生便分期付款购买了其中一间店铺,到目前为止,他已支付了50多万元。“开发商承诺包租5年,每年抽成部分租金后会将我们应得的租金返还,按合同上约定,在今年9月29日就该返还第一年租金,可是11月都过去大半了,还没打给我们。”



和孙先生同批购买商铺的一共有48间商铺的业主,截止目前为止,除了全款购买的15位,剩余业主均没有收到开发商本应打来的租金。“承诺的365个工作日内领取不动产证也没有兑现。”孙先生说,他和其他业主一起找到怡海明珠的开发商绵阳市怡海实业有限公司,他们从工程部负责人马文东处得知商铺在出售前已抵押给了银行,所以无法办理不动产证。这让孙先生气愤不已,“合同上写得清清楚楚,说商铺没有任何产权、债务纠纷,现在365个工作日快到了,开发商却明确表示商铺抵押出去没到收回来的时间,至少还得有个两三年才拿得到不动产证。


不仅如此,众业主还从苏宁电器店长和会计处得知,怡海明珠的部分商铺是出售给苏宁电器的,而不是租给对方。“他们这种行为是一房两卖!我们现在只想尽快退款。”孙先生说。


开发商:

公司很生气

暂缓返还租金


23日下午,记者联系到了绵阳市怡海实业有限公司工程部负责人马文东,马文东表示,去年7月商铺销售时,公司有明确告知购买者,商铺抵押给了银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我们是先抵押后销售,这种情况商铺是可以销售的,不违规也不违法。我们的销售合同和抵押合同,时间相差3到6个月,不矛盾也不冲突。”马文东解释道,公司将商铺通过公证机关抵押给银行,只要抵押时间一到,解押后房产还是属于公司。


“合同上规定有365个工作日内给客户办证,公司会在这期间去银行解押。但客户得交齐了购房款后才能办证,如果客户确定不再继续交购房款,公司可以全额退还预交款。”至于具体的解押时间,马文东表示目前还不清楚,公司会再行通知。


马文东告诉记者,公司规定,要等孙先生这一批分期购买商铺的最后一位客户返还租金的时间到了后,再统一将租金打给他们。他将部分客户的退款申请书上交给了公司后,公司已同意退还房款,并且退还客户购房期间应得的租金。“租金是分两批打的,18号时已经返还租金给了全款购买商铺的客户,原本应该在20号到25号之间返还租金给分期购买的客户,但还没到时间,他们就组织了一大批人来公司闹事。”马文东说,由于孙先生等客户的行为给怡海实业有限公司带来了很大的负面影响,“20号下午他们还将我围堵在会议室里,所以公司现在很生气,决定暂缓支付他们这一年的租金,等他们闹够了,愿意回到公司来协商,公司再处理,如果他们不给公司道歉,就等他们折腾。


至于商铺涉嫌既卖给客户,又卖给苏宁电器,马文东解释道,苏宁电器只是租赁商铺,怡海实业有限公司还没有同意出售商铺给苏宁,“因为已经将商铺卖给业主了,但如果业主要退款,我们会将商铺收回后,再出售给苏宁电器,目前只能说苏宁电器有购买意向。”


住建局:开发商未备案买卖合同


26日上午,记者从绵阳市住建局审批科负责人处了解到,去年怡海实业有限公司确实到住建局咨询过买卖商铺相关问题,但最终并没有备案买卖合同。“我们查过了,确实找不到他们的买卖合同备案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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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李浩瑄 实习生/佟吉丽  编辑/叶子  

值班主任/侯荣  值班编审/陈朝红


希望此事能顺利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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