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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开麻将馆,绵阳4女子被判刑!只因被查出…

绵阳晚报 绵阳晚报 2019-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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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说小赌怡情,大赌伤身,而麻将作为一种群众基础广泛的娱乐活动往往也伴随着涉赌的嫌疑。朋友邻里间玩玩牌,消遣娱乐....


很多人都爱玩,也就有商机,街头巷尾,小区等地方大大小小的麻将室也很多,当然规范不规范的也都有!今天婉妹儿给大家看一则发生在绵阳的判例。


在茶楼里设置麻将桌,以“晃晃麻将”的形式聚众赌博,不用费心约人且可随打随走,只是每局从嬴家处抽取2元水钱,短短4个月不到,就累计获利约10万余元。近日,游仙区人民法院一审审理了这起案件,四女子因犯赌博罪均被判刑。


(图文无关)


2017年11月8日至2018年3月1日期间,被告人陈某某、文某、韩某某、王某某四人在合伙经营茶楼期间,在茶楼内设置四张“晃晃”麻将机。


在经营“晃晃”麻将机过程中,茶馆采取不用约人和随打随走等方式聚众赌博,在赌博过程中,茶馆制定的规则是三花麻将,推倒和,两张红中当听用,自摸才能和牌,和牌后连着翻后面两张牌,翻到1、5、9该牌局就翻一番,翻到一张赌博金额为1倍,翻到两张赌博金额为2倍。每局自摸和牌的人从赢的钱中抽出“水钱”2元给麻将馆,直到不打为止。


2018年3月1日,侦查机关对该茶楼馆进行检查,查获打“晃晃”麻将的参赌人员6人,并当场挡获被告人陈某某、文某。当天,另外两名被告人韩某某、王某某主动到派出所投案。经查实,茶馆通过“晃晃”麻将机抽头渔利10万余元,四人均分违法所得各9000余元。


游仙区人民法院认为,四名被告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其行为均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一款,均构成赌博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法院最终判决四名被告均犯赌博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和九个月不等,缓刑一年,处罚金4000到5000元不等,并没收其退缴的违法所得36000元。



本来打麻将是消遣放松休闲而已

现在却被不法分子钻了空子

成了他们赚钱的方式

所以婉妹儿告诫大家:

赌!博!要!不!得 !啊!


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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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你好运哦


张倏越 赵倩 记者/邓勇 编辑/叶子

值班主任/侯荣  值班编审/陈朝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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