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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男子买房交1.9万“诚意金”后,退款遭拒!买房一定要注意这些

绵阳晚报 绵阳晚报 2019-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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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张先生通过房产中介购买二手房

按要求支付了1.9万元诚意金

后来房子没买成

中介公司却以违约为由

拒绝退还


房子没买成 中介拒退诚意金


今年年初,经过多家中介对比、了解,张先生选中了正爱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推荐的林海山庄的一套房子。8日,按照正爱地产的置业顾问的要求,他交了1.9万元的“诚意金”,“置业顾问说交了诚意金,他们才好去和房主谈价格,并承诺两天为期,若和房主没有谈拢的话,会如数退还诚意金。所以老伴现场就交了钱,签了一份《绵阳市房地产买卖诚意金告知书》,”张先生说。


 张先生拿出告知书告诉记者,“当天我有事,老伴是独自前往正爱地产的,所以很多细节她都没有注意,”记者看见,这份告知书上只有张先生老伴的签字,没有正爱相关负责人的签字和公司公章,甚至连收据和发票都没有。“看见这样的告知书,让我觉得很不靠谱,后面面谈之后更加对这个公司没有信心,”张先生表示。



看了房子之后,张先生再次来到了正爱地产与置业顾问和房主商议,“这次见面我才知道,这套房子不仅没有房产证,而且个税、契税、中介费是全由我们支付,这让我很不能接受,所以当场就拒绝签合同,表示不要这套房子了。”张先生气愤地说,这些情况在交诚意金之前他并不清楚。


张先生认为,自己与房主没有谈拢,所以正爱地产应该按照承诺退还诚意金,但中介以违约为由多次拒绝退还张先生诚意金。


房产公司:张先生违约 不退还诚意金


11日下午,记者来到了张先生所说的正爱地产,等待半小时后,正爱地产仍处于关门状态,只有门左边显示屏在播放:免费评估、看房、登记......张先生也表示自己几次上门都没有找到人。



随后,记者通过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联系到了正爱地产相关负责人,经过交涉,正爱地产相关负责人李森川来到了现场。李森川介绍,张先生前期咨询了多家中介公司,在店内也看了好几套房子,置业顾问反映张先生购买意愿不强烈,所以这次看房之后,就要求张先生先支付诚意金再谈价格。


李森川说,在告知书前两行就表明了协商后的价钱,在我们这一行里面,一套房子,买方购买意愿时才会对房主标出的价格进行谈判,如果价格已经谈拢后,再反悔不购买了是不会退还诚意金的,这在诚意金告知书上写的很清楚,所以张先生属于违约行为,公司不会退还诚意金。



对于张先生提出的告知书上没有正爱地产负责人签名和盖公章,李森川表示自己没有管这方面工作,所以不是很清楚。


相关部门:投诉需提交相关文件资料


针对张先生这种情况,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说,张先生想要投诉正爱地产并要求其退回诚意金,需要提交书面的投诉书和相关证据,随后会移交城建监察支队进行查处,若正爱地产违反《房产经纪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将会根据具体情况对其进行勒令整改、取消网上签约资格、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的处罚。而张先生所说这份告知书是否具有效用,可以请相关机构进行鉴定,出示相关文件证明。


律师说法


记者就此咨询了四川睿桥律师事务所律师郑植。


郑植认为,诚意金的法律性质类似于“立约定金”,是指为担保合同的订立而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约定金罚”则以一方拒绝订立主合同为适用条件。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5条规定,当事人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订立主合同担保的,给付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主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合同的,应双倍返还定金。


本案中,存在两个特殊情形:

第一,中介机构就退款进行了明确的承诺;

第二,告知书是否清晰具体,是否就标的物的缺陷(无房产证)和合同的实质性条款(价款、税款、支付方式、违约责任等)进行了明确的约定。


郑植介绍,如果中介机构就退款进行了明确的承诺,且告知书仅就成交价格进行了明示,未明示标的物缺陷和其他实质性条件,则应当退款。



定金、订金、意向金、

认筹金、诚意金有何区别

一起来了解一下



买房这种大金额的交易

大家一定要张大眼睛

别房没买成气出一身内伤


记者/王望  实习记者/唐舒琪  编辑/叶子

值班主任/侯荣  值班编审/陈朝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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