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超90%的绵阳人不晓得,酒后做这事也犯法!已有人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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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知道酒后开车犯法
但你知道吗?
酒后驾驶三轮车也犯法!
今年56岁的何某做梦也没有想到
自己“仅仅”是骑个三轮车
居然也会面临刑事处罚
1963年出生的何某,平武人。2017年4月30日晚8时许,何某驾驶一辆无号牌电动三轮车从平武县龙安镇西门方向往花园路口方向行驶时,与向南桥方向行驶的一辆小型汽车在东风路口发生碰撞,造成何某受伤、车辆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交警在处警过程中发现何某涉嫌酒后驾驶,遂将其带到医院进行静脉血液提取,后经司法鉴定所鉴定,何某静脉血液样本中乙醇浓度为137.9mg/100ml。经交警部门判定,本次事故何某承担50%责任。随后,何某因为受伤入院治疗。
由于何某所驾驶的三轮车无人力骑行装置,公安机关遂委托某机动车司法鉴定所对该车辆属性进行鉴定。经鉴定,该车无人力骑行装置,以电动机作为唯一动力源,且符合《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中对机动车的定义,属于机动车。为此,在治疗一年多伤愈后,何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犯罪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法院判决
案涉车辆为机动车
被告犯危险驾驶罪
■ “机动车”是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
■ “非机动车”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驱动,上道路行驶的交通工具,以及虽有动力装置驱动但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
通俗点说,凡是以动力(燃油机、电动机)为唯一动力源的交通工具都属于机动车。
在此
法官也特别提醒
当前
电动车已成为广泛的代步工具
酒后驾驶电动车的情形时有发生
目前道路上行驶的大部分
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均属于机动车范畴
希望大家牢记
“饮酒不开车,开车不饮酒”
否则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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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你好运哦
记者/邓勇 编辑/陈亚妮
值班主任/侯荣 值班编审/李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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