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车辆限制方面:属于国一国二排放标准的车辆禁止在城区上路行驶(0点至3点除外)
2、工业企业方面:工业企业按照“一厂一策”采取降低生产负荷、停产、加强污染治理等措施,全社会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等主要污染物减排比例分别达到10%、10%、10%以上,挥发性有机物减排比例达到10%以上
3、建筑行业方面:城市主城区停止室外产生扬尘和挥发性有机物的喷涂、粉刷、切割、建筑拆除作业。停止除市政府批准的重点工程及应急抢险工程外的土石方作业(包括:开挖、回填、场内倒运等)
4、运输方面: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砂石运输车辆禁止上路,保障市政府批准的重点工程及应急抢险工程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