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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警方通报6起涉及新冠肺炎疫情传谣案例,当事人均被依法处理

绵阳晚报 2022-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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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在全国抗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之际,四川网民肖某、登某、唐某、孙某、张某和何某6人在网上编造、散布谣言被警方依法处理。




1月22日,安岳县网民肖某在QQ称:“最近新型病毒有点凶,咱川渝两地都发现了病例,最近出去各位做好防护措施哈”“县城已经死了一个了”“卫生院隐瞒了消息,还没有报上去”。经与安岳卫生部门核实,该信息不实。目前,肖某因散布谣言被属地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1月25日,德格县网民登某发布藏语疫情谣言,内容经翻译为“甘孜州(德格县)龚垭乡13个人都被一汉族人传染了,请大家一定注意。”经核查,该信息不实。目前,登某因散布谣言被属地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处罚。


1月25日,纳溪区网民唐某在微信群内发布涉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谣言信息称:“纳溪一例疑似患者已经确认,但逃跑了。”经与区卫健部门核实,该消息为谣言。目前,唐某因散布谣言已被属地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1月25日,自贡市网民孙某在微信群内传播不实言论,称“此次疫情系解放军传播病毒导致”。目前,孙某因散布谣言属地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处罚。


1月25日,绵竹县网民张某在微信群发布一段视频,称“绵竹富新已出现感染者”。经核查,该视频不实。目前,张某因散布谣言被属地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处罚。


1月26日,旺苍县网民何某将网上流传的:“韶关市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感染应急指挥部公告 第一号“的文章进行部分文字变更,将“韶关市”改为“广元市”在本地一群中发布,后被广泛转载到其他群,造成恶劣影响。目前,何某因散布谣言被属地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处罚。


以上6人均系道听途说,恶意编造、散布谣言,制造恐慌,造成恶劣影响,已被警方依法处理! 




1月25日至26日,绵阳网安共发现汇总上报网络舆情47条,其中涉本地6条,删除网络谣言3条,对江油网民“xc1028”和“冉某”在本地江油论坛和微信朋友圈发布新型冠状病毒不实信息进行了教育训诫。


绵阳网警提醒:一定要从官方途径了解疫情信息,切勿相信、转发微博、贴吧、微信等互联网自媒体平台上出现的与疫情相关的不实信息,更不要编造、发布不实信息。警方将对网上信息开展24小时巡查,发现虚假、谣言信息,将依法对信息发布者进行打击处理。


不造谣

不信谣

不传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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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日报社融媒体记者/文宇 来源/四川日报

编辑/叶子  值班主任/侯荣  值班编审/陈朝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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