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5日,据四川省公安厅通报,1月31日晚,四川绵阳市森林公安局接到武汉网友举报盐亭县九龙镇任某在短视频平台宣传销售野生动物。接报后,警方迅速介入,于2月1日会同市场监管等部门在任某家中当场查获涉案野鸡、野兔、野猪等肉制品90只(头)。
绵阳市森林公安局连夜收集相关资料,分析研判情况,并迅速安排部署盐亭县森林公安局开展核查工作。2月1日上午,盐亭县森林公安局民警会同市场监管等部门在任某家中当场查获涉案野鸡、野兔、野猪等肉制品90只(头)。办案民警还对调查取证中发现的任某自行填埋的肉制品重新挖掘后进行了无公害化处理。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侦办中。
国家明文规定
疫情期间禁止一切野生动物交易
为严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阻断可能的传染源和传播途径,1月26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联合发文明确要求,全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疫情解除之前,禁止一切形式的野生动物交易,包括54种此前允许经营的野生动物在内。公安部1月31日也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各级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打击涉及野生动物的违法犯罪活动,切断相关病毒传播源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