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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光!还没买车的绵阳人注意,小心“坑”!

绵阳晚报 绵阳晚报 2022-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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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即将来临

消费维权再次成为

大家关注的焦点和热点


2019年本报

《天天315》栏目推出以来

接到了多个消费者的热线电话

据不完全统计

绝大多数投诉线索主要集中在

4S店在销售过程中存在“猫腻”

捆绑保险和虚假

夸大优惠宣传行为

也有部分消费者投诉车辆的质量问题


婉妹儿就为大家整理了

汽车4S店最常见的投诉热点

并为大家进行消费提醒

希望能帮助大家在买车时避坑避宰





定金和订金 傻傻分不清


2019年6月,市民赵先生在绵阳致恒吉利4S店支付了3000元定金用于购车,之后商家一直迟迟未成功办理车辆按揭,他要求4S店退还定金,遭对方拒绝,他认为不合理。


对此,绵阳致恒吉利4S店销售负责人表示,申请按揭手续有一个过程,他们首先是为赵先生申请厂家金融按揭,没通过之后又申请银行按揭,但在为赵先生办理按揭的过程中,赵先生“可能感觉被怠慢”,就到另一家4S店订车。在赵先生与4S店签订的合同上,其中一条写道“定购单生效后因卖方原因要求变更或取消订购,则定购金不予退还……”


该负责人认为,赵先生在另一家4S店订车之前,并未跟他们提前沟通,也没有提订车的事,按照合同约定,绵阳致恒吉利4S店没发生违约的情况,可以不退定金。后经相关部门调解,双方达成和解。


消费提醒

当你看中一款车时,与销售顾问谈妥之后,通常会交一部分预定金,但你在买车时,一定要让销售顾问写“订金”,因为定金就代表着消费者和4S店达成了交易协议,如果违反的话需要赔偿双倍金额。而订金则不一样,订金是消费者购买意向,没有强制性的要求,这种订金是可以退回的。


“定金交付容易、要回难。”匡智律师事务所律师王静提醒,不要随便向商家交付定金,要注意消费协议内容,要特别警惕“定金一律不退”之类的条款,以免上当受骗。在签协议、交付定金前,特别要多方面考察清楚商家的信誉、能力水平。如果商家做出了口头承诺,在签订协议书时必须将他们的承诺写进去,书面化以保留证据,不要因怕麻烦,碍于面子等不写进协议,给自己的消费带来隐患。



低首付买车 小心是陷阱



2019年6月,市民李先生在京东金融小白用车的商户“花生好车”处购买了一款车,首付8500元,分36期还款。李先生购车后算了算账,发现这款裸车车价7万元的车按揭还完得11万元,车商曾承诺他可以提前还款“少利息”,半年后他决定提前划款,但车商告诉他“政策变了”,要么退车不退钱,要么继续还起走。


同样遭遇的还有市民彭女士。2019年10月,彭女士在淘宝网购平台的商户“花生好车旗舰店”处按揭购买了一款车。彭女士表示,当时销售人员告诉她费用总共是108000万元,然而后来她算下来需要支付的总费用近12万元。另外,彭女士表示,车商曾口头承诺她“一周后就能提车”,然而直到一个半月后,彭女士才最终提到车。在等待的过程中,彭女士一度想退车,要求车商退订金,但车商称要扣3000元服务费,还要扣除相关保险费用。在彭女士一家看来,从订车到提车,车商“一直在设套”。


“希望以后大家买车千万不要相信那些卖车人的什么口头承诺,真的是太吓人了”“卖车的套路太让人不得其解,让人烦”……对于彭女士和李先生来说,无奈只能继续还款的他们,也希望通过自己的经历提醒消费者。


消费提醒

“摆到面前一大堆合同、文件,很多人会不加细看,签字、签字再签字。但是一旦你签完字,等遇到什么事找对方理论时,对方可能就会拿出你签字的文件指着里面的某个条款来应对。”首信律师事务所律师林志文提醒消费者,签字是确定双方权利义务的很重要的事,不要急,慢慢看,有问题问问、想想,觉得不对就要求改,觉得不足就要求加,任何合同都是允许双方协商和增减条款的,没有不能改的合同,“当然对方有权拒绝改合同,那你就要想想为什么对方拒绝,你还要不要买。”


除此之外,提车时不必着急上车就开,很多票据、凭证和消费者的权利紧密相关,先要查验清楚发票、车辆合格证、三包服务卡、车辆使用说明等文件都要一一查验,查验清楚无误再检查车辆。



新车有问题 退换要扯皮


2019年3月31日,市民王先生与经开区建国Jeep 4S店签订购买全新进口大切诺基的购车合同。然而新车开出4S店20公里左右,在王先生家附近一个陡坡时,爬坡行驶过程中就出现了车身发抖的情况,同时仪表盘显示故障,提示“发动机启停维修”。王先生立即将车开回4S店维修中心,经检测后,发现发动机有一个缸体缺缸,并出现系统故障,拆开发动机后,发现6缸缸口都出现生锈情况,6缸火花塞和导管锈蚀严重。


“我质疑这辆车系‘水泡车’,汽车厂家和商家涉嫌隐瞒了此事。”王先生向该4S店提出更换一辆新车,该店负责人表示该车经维修后可以使用,未达到换车或退车的条件,所以无法满足王先生换车的要求。后经市场监管部门调解,经开区建国Jeep 4S店和车主已达成退车退款的一致意见,并给予车主进行了一定金额的补偿。



2019年2月,市民梁先生购买了一辆野马新能源汽车,仅开了1000多公里,就返修了四次,最近一次电池在修理过程中竟发生自燃,电池组和车架的薄弱件被烧毁。梁先生认为车辆质量有问题想要退车,但野马厂家表示只能修车换电池。


消费提醒

匡智律师事务所律师王静表示,依据《产品质量法》的相关规定,销售者负有修理、更换、退货的义务,消费者因此产生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此外,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消费者认为车辆存在质量问题,要经过第三方机构进行专业检测后,才能明确问题到底是出厂前就存在,还是在使用过程中产生的。


王静提醒消费者,在订立合同过程中,一定要查验合同文本,完善相关手续,保存相关凭证资料,以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



续保有押金 强制搭全险


2018年3月,顾先生在高新区永兴镇某汽车4S店按揭购买一辆汽车,按揭期三年,当时商家要求顾先生在按揭期内需在该店购买车险,并收取了2000元的续保押金,承诺按揭期满后可退全款。后来顾先生在了解了相关保险购买方面的条款后,到该4S店要求退还续保押金被拒绝。后经相关部门调解,该汽车4S店退还了顾先生续保押金2000元。


除了续保有押金之外,“强制”搭售全险也是汽车消费常见的“套路”。2019年4月,市民王先生在一家豪华汽车品牌经销商看中一款SUV,并交了2万元定金。随后又付完剩下的70余万元尾款。准备第二天提车时,王先生却被告知,如果不在4S店购买商业保险,就不能为他办理提车手续,只能退车。王先生告诉记者,起初车商店内的保险员根据他所需险种算的价钱是18000多元。王先生向自己熟悉的保险销售人员打听,同样的险种,甚至保额更高,价钱却只要13000余元,汽车经销商处的价钱要高出几千元。


消费提醒首信律师事务所律师林志文表示,要求必须在4S店购买指定保险公司的商业险不仅涉嫌强制搭售,侵犯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和公平交易的权利。同时,“续保押金”的收取并无法律依据,且存在捆绑性强制销售行为。“很多4S店在这样做的时候,并不会写到合同里,而是和消费者进行口头约定。那么一旦产生纠纷,维权就比较难了。”林志文建议,要么消费者拒绝这样的潜规则,要么让4S店把有关内容写进合同里,一旦发生问题作为维权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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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日报社融媒体记者/唐甜

编辑/叶子  值班主任/侯荣  值班编审/李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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