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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绵阳曝光的消费这些事,太“坑”了!(附投诉电话)

绵阳晚报 2022-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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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不小心买到假冒伪劣产品、电视购物被虚假宣传忽悠、售后维权遭遇索赔难……在生活中有不少消费者遇到这样的烦心事,一不小心就掉进商家设置的消费“坑”里。
今(15)日是“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市消委会公布了去年我市消费维权十大典型案例,通过以案说法的方式,提示商家守法经营,提醒消费者积极维权。这些案例涉及旅游维权、电视购物、二手车买卖、美容纠纷等多个领域,记者从中甄选5个典型消费维权案例,从消费维权的角度为您支招。



培训公司乱发短信挨罚

案情简介


去年8月,市市场监管局接到消费者李先生投诉称,他并没有向某教育咨询公司提供过电话号码,且在未经本人同意的情况下,该公司连续多日向他发送一些培训招生和商业推销短信,严重影响了他的正常生活。

处理结果


经市场监管部门调查,该公司向李先生发送其培训招生等商业性短信属实。同时,该公司在短信内容上对其师资力量、办学规范和经营时间等方面向消费者进行了不实宣传,构成了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行为。依据相关法规规定,市场监管部门对该公司作出责令停止向消费者发送商业性信息、罚款30000元的处理。

案例提示


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公民个人信息泄露问题也愈发严重,对个人信息的保护也越来越受到社会和群众的关注,经营者应合法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不得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的权利,如有违反,应给予相应的处罚。



老人电视购物遭蒙骗
  

案情简介


去年8月29日,消费者兰女士向三台古井消委分会投诉称,家中老人通过电视销售电话在其营销人员鼓动下购买药物胶囊后,发现该胶囊包装说明书的功能主治上并无电视宣传的功效,在与销售方协调要求退货退款时遭对方拒绝。为此她向消委会投诉求助。

处理结果


接到兰女士的投诉后,古井消委分会经过调查了解到,上述老人在营销人员的鼓动下,参加“买满送”活动,共购胶囊13盒,付款15680元。消委会工作人员全面掌握情况后,通过消费者提供的商家信息,多次与销售商家、电视平台进行沟通协商,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商家全额退回当事人货款,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

案例提示


消费者在购买药品时,要选择正规医院或药店,并遵照医嘱购药、用药。



辆二手三轮摩托过户成难题

案情简介


去年6月,强先生从江油太平镇某摩托车行花5000元购买了一辆二手三轮摩托车,但该车缺少机动车驾驶证副证,车行承诺可以进行补办不会影响该车过户。两个月后,车行仍未办好过户手续,理由是因无法找到该车原车主,故无法补办驾驶证副证。强先生认为,该车无法及时过户将会影响该车使用,要求按原购买价退车,车行认为强先生在使用该车过程中造成了一定程度的损坏,因此不同意原款退车,双方各执一词,无法达成一致。为此,双方请求江油太平消委分会出面维护权益。

处理结果


经过消委分会调解,强先生和该摩托车行达成了一致协议,该摩托车行同意退车并按照该车原购买价退款给强先生,但要扣除车辆损坏修理费1200元。

案例提示


近年来,在经营者和消费者的买卖合同中,尤其是在购买二手商品时,因经营者给消费者提供的服务内容未达到要求而引起的纠纷时有发生,按照《消法》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同时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经营者应当遵照法律的规定履行其义务。



轻信上门推销买到“歪”货

案情简介


去年7月,家住三台农村的李先生在商家上门推销产品时,花1380元购买了一台净水器。在使用半个月后,李先生发现该净水器出水小、滤芯堵塞等现象,随后经过两次维修仍未解决问题。于是,李先生以产品质量有问题与商家沟通,要求退货而遭拒绝。无奈之下,李先生向三台富顺消委分会投诉寻求帮助。

处理结果


三台富顺消委分会在调查核实后,经过多方努力联系到上门推销的商家,向其宣传国家法律法规和经营者的义务,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李先生将净水器退还商家,该商家向李先生全额退还货款1380元。

案例提示


该案是典型的因商品质量问题引发退换货,适用国家“三包”规定。按照我国《消法》有关规定,消费者李先生购买的净水器明显存在质量问题,消费者可以提出退换货要求。由于李先生购买时,没有完全掌握销售者的姓名、地址等基本信息,售后服务困难、维权难以保障。该案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选择到正规商店购买,并保留好票据。



在美容店美容脸被“美”肿

案情简介


去年2月,李女士在安州某美容店进行面部美容护理时,使用了在该店购买的护肤品,结果脸部出现红肿、疼痛。之后她到医院治疗才得以好转。李女士认为其脸部红肿和疼痛是使用了该店的产品造成的,经营者应该承担相关责任,在与美容店进行协商无果后,李女士将该美容店投诉到安州区消委会。

处理结果


经安州区消委会调查并多次调解,双方最终在赔偿金额上达成一致,该美容店经营者退还消费者李女士4900元购货款,并补偿李女士医疗费、交通费共计1100元。

案例提示


美容消费纠纷投诉一直是消费纠纷中的热点和难点。依据《消法》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因此消费者在购买产品时要注意保留相关证据,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消费维权,你必须知道这些

绵阳市消委系统受理消费者

投诉咨询联系方式↓↓


■绵阳市消委会


四川省绵阳市一环路南段213号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河办公区

0816-12315  0816-2626315


■涪城区消委会


四川省绵阳市跃进路北段34号

0816-2686336


■游仙区消委会


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华兴南街4号

0816-2966315


■科学城消委会


四川省绵阳市绵山路64号科学城办事处大楼318室 

0816-2492315


■经开区消委会


四川省绵阳市经开区文武西路498号经开区政务服务中心

0816-2262317


■高新区消委会


四川省绵阳市高新区绵兴东路129号

0816-2347458


■科创园消委会


绵阳市科创园区孵化大楼B区202号

0816-6339706


■安州区消委会


四川省安州区花荄镇建安路市场监督管理局

0816-4338315


■江油市消委会


四川省绵阳市江油市李白大道中段

0816-3366315


■三台县消委会


四川省绵阳市三台县潼川镇西顺城街189号

0816-5280315


■盐亭县消委会


四川省盐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0816-7121315


■梓潼县消委会


四川省梓潼县文昌镇中和街西段146号

0816-8219447


■北川县消委会


四川省绵阳市北川羌族自治县永昌镇尔玛路16号

0816-4823465


■平武县消委会


四川省绵阳市平武县龙安镇金龙路食药工质局

0816-8812315


下附83个实用投诉电话,请果断收藏!


(图片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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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丽 绵阳日报社融媒体记者/范萌  部分来源/@人民网

编辑/陈亚妮   值班主任/侯荣  值班编审/陈朝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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