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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严查!四川发布最新要求......

绵阳晚报 2022-04-27


近期

湖北、云南及我省相继

在非法调入生猪中检测出

非洲猪瘟阳性病例

非洲猪瘟防控形势依然严峻


近日,省农业农村厅组织召开全省非洲猪瘟防控电视电话会,就抓好今年非洲猪瘟防控工作进行再强调、再部署。



会议要求,要严格调运监管,全面禁止从省外违规调运生猪,严厉查处打击非法违规调运生猪行为。

1.全面布防,充分发挥“3+1”非洲猪瘟防控网格员监督防控功能。进一步压紧压实县、乡、村及屠宰企业网格员责任,严格落实生猪调运日报告制,对违规调运生猪要做到快速、有效反应,依法处置。

2.全面开展“大排查、大消毒、大培训”行动。要对辖区养殖场、户生猪状况一一排查,制定“明白纸”“告知书”,将防控政策宣传到乡、到村、到户,做好问题车辆所经市(州)主要干道清洗、消毒,消除疫情隐患。

3.严格开展高速公路和非高速路省际间公路检测站“卡口”监管。要将高速公路和非高速路省际间公路检测站“卡口”监管落到实处,绝不能麻痹大意“打瞌睡”。要做到逢猪必检,检打联动,筑牢非洲猪瘟防控第一防线。农业农村厅将采取暗访形式核查“卡口”设置和运行情况。

4.严格按程序报告疫情。疫情报告程序必须严格按照《非洲猪瘟疫情应急实施方案(2020年第二版)》开展,严禁隐瞒、漏报疫情。

5.严格落实各级各部门管控责任,对宣传到位,措施落实,防住疫情的单位和个人要通报表扬,对宣传不到位、管控不力、引发重大疫情的要严肃问责。

据悉
去年四川生猪出栏量达5614.4万头
生猪出栏量居全国第一
今年四川将确保完成
5800万头的生猪出栏任务



日前
绵阳市农业农村局
发布告知书:
严禁从省外违规调运生猪



为进一步加强调运监管,防范非洲猪瘟疫情,保障生猪生产健康发展。近日,四川省动物卫生监督所印发《严禁从省外违规调运生猪告知书》,现告知如下:
一、严禁生猪散养户从省外购进生猪。需要补栏的,可从省内养殖场(户)购进有耳标、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的生猪。
二、严禁网上非法购买生猪。严禁养殖场(户)在网上购买来源不明、无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无非洲猪瘟检测报告、无耳标的生猪,严禁用未备案车辆偷运生猪。
三、外购生猪要报告。规模养殖场(户)从省外购进生猪补栏的,调运前要主动向县畜牧兽医主管部门申报,并办理“点对点”调运手续。生猪运抵后,立即向“网格员”报告,并做好隔离观察。
四、调运手续须合规。允许从省外调入的生猪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是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二是有非洲猪瘟检测报告;三是有牲畜耳标;四是运输车辆有登记备案 。
五、生猪到达先检查。外购生猪到达后,养殖场(户)要立即通知网格员到场认真检查生猪健康状况,发现有异常发病或死亡情况,该批生猪不得下车,不得入场,并及时向畜牧兽医站报告,在其指导下规范处理。严禁销售或随意丢弃病死生猪。
六、违规购买损失大。贪小便宜容易吃大亏,购买便宜的生猪要谨慎。没有合法合规手续,未经检验检疫合格的生猪,传播非洲猪瘟等动物疫情的风险极高,一旦引发疫情,一律全圈扑杀,一律不予补偿,一律不能继续养猪。得不偿失,将会损失惨重。
七、出现问题要被罚。网上违规购买、无证偷运等调运生猪,造成疫情的,轻则依据《动物防疫法》实施处罚,重则依据《刑法》追究刑事责任。
联系电话:绵阳市农业农村局22675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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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四川省人民政府 四川日报 绵阳观察

编辑/曹雨婷 值班主任/侯荣 值班编审/刘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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