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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速!醉驾!多人伤亡…绵阳警方披露3起典型交通事故案发细节!

绵阳晚报 2022-04-27


为切实做好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

严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绵阳交警部门曝光一批典型事故案例

希望广大驾驶员以此为警示

切实提高守法出行意识

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珍爱生命,平安出行



案例一
超速行驶四车相撞 三人死亡2021年1月26日15时25分左右,夏某某驾驶川R87XXX号重型自卸货车沿S418线(辽安路)从花荄镇驶往秀水镇,行至辽安路15KM+500M(塔水镇柑子村相思桥)路段时,与同向前方从道路右侧向道路中间隔离缺口处掉头的由吴某驾驶的垃圾运输车相撞,侧翻至对向车道内,又与相对方向蒋某驾驶的小型普通客车和张某驾驶的小货车(搭乘陈某某、张某某)相撞,造成张某、陈某某、张某某3人死亡,4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交警部门经调查了解,夏某某超速行驶是造成此次事故的主要原因,根据法律规定,认定夏某某负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吴某负此事故的次要责任,张某、蒋某、陈某某、张某某无责任。


安州区公安分局于2021年1月28日对该案刑事立案,驾驶员夏某某涉嫌交通肇事罪被依法逮捕。


交警提示


货运车辆驾驶员在道路上行驶切勿超速行驶,由此引发的交通事故比比皆是,血案再次给我们敲响警钟。
交警将针对车辆超速、超员、超载等容易诱发交通事故的交通违法行为加大专项整治力度。望广大驾驶员警钟长鸣,时刻以安全为第一要务,确保他人和自己的生命安全,杜绝此类事故再次发生。



案例二
超速、不按规定让行两车相撞酿悲剧2021年3月21日10时45分许,肖某某驾驶川A8U1XX号小型普通客车((搭乘罗某某、罗某、黄某某、陈某某,准载5人,实载5人),从三台县永新镇方驶往三台县新渡口大桥,行驶至三台县马望路3km+850m路段进入红绿灯路口左转弯时,与相对方向直行的任某某驾驶的重型半挂牵引车(核载32.7吨,实载31.84吨)相撞,事故造成两车受损,肖某某受伤送医院救治,罗某某、罗某、黄某某、陈某某当场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


交警部门经调查,驾驶人肖某某的违法行为是造成此次事故一方面原因。驾驶人任某某的违法行为是造成此次事故另一方面原因。


根据法律规定认定:肖、任二人在此次事故中承担同等责任;乘车人均无责任。某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后被三台公安机关依法取保候审。

  

交警提示


此事故由于货车驾驶员任某某超速行驶和肖某某转弯不按规定让行造成的三个幸福美满的家庭就此家破人亡,而另一个驾驶员又要承担刑事责任,面对法律的制裁。


广大驾驶员引以为鉴,严禁超速行驶,在路口转弯时一定要观察路口情况,确认安全后方可进行,切勿贸然前行,酿成不可挽回的惨祸。



案例三
醉驾、超速 害人又害己 

2021年3月28日23时05分许,张某驾驶川B33XXX号小型普通客车(搭乘:庞某、魏某)沿S418线(辽安路)从安州区塔水镇往花荄镇方向行驶,行至辽安路18KM+800M(塔水镇龙桥村)路段时,与同向前方因道路临时交通管制停放在道路上由孙某驾驶的重型非载货专项作业车相撞,造成驾驶员张某、乘坐人庞某当场死亡,乘坐人魏某送医抢救无效死亡,2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此次事故中,张某系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超速行驶是造成此事故的主要原因;孙某驾驶车辆驾驶具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是造成此事故的次要原因;乘坐二人无违法行为。


根据法律规定,张某负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孙某负此次事故的次要责任;乘车人不负事故责任。事故责任人孙某给予行政处罚。


交警提示


该案中驾驶员张某醉酒驾驶是酿成惨祸的主要原因。


2011年5月1日醉酒驾驶就已入刑,近几年来交警部门采用错时错位、异地用警等多种执法方式严厉打击酒驾、醉驾违法行为,但仍有少部分心存侥幸的驾驶员被查处,明知国家法律严令禁止,照样我行我素,最终酿成悲剧。


交警部门再度提醒,广大驾驶员切记一个原则“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平安出行。


婉妹儿提醒:

驾车不是儿戏

任何一次侥幸都会给安全埋下隐患

请广大驾驶员吸取教训

自觉做到遵纪守法

安全文明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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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淞 绵阳日报社融媒体记者 刘晏男

编辑/曹雨婷 值班主任/侯荣 值班编审/刘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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