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经信厅、财政厅联合公布了2019年浙江省小微企业园建设提升工作实施主体名单,共20个县(市、区)上榜,实施主体分三档给予省级财政专项资金激励。乐清上榜的同时,获第一档专项激励资金1000万元。
近年来,乐清根据产业集群分布特点、新旧动能转换等因素,以推进集聚升级、产业升级、功能升级、智慧升级加快小微园建设,着力打造现代工业与现代城镇融合联动发展。并充分利用政府、企业、村集体等多元力量,多主体、多模式、多渠道推进小微园建设,着力破解质量不高、规模过小、速度不快、配套不全等问题。2018年,全市完成小微企业园供地600余亩,新开工园区5个,竣工面积78.5万平方米。
接下来,乐清将以入选全省小微园建设提升工作试点示范县(市)为契机,按照小微园高质量发展要求,结合各乡镇(街道)、功能区的产业分布特点和工业用地情况,会同住建、国土、环保等职能部门谋划好小微企业园新一轮行动计划;
加快浙江云谷、乐清湾港区菲姿时尚产业园、北白象沙门机电创业园、乐清智能科技创业园等在建园区的建设进度;
指导大荆双峰小微园、翁垟地团高科技小微园、湖雾小球小微园等拟开工园区做好园区供地、开工工作。
同时,我市将充分利用省小微企业园建设提升工作示范县(市)专项激励资金,引导园区完善基础配套设施,提升运营管理服务水平,实现园区管理数字化、智能化。
记者:马逸尘
编辑:钱 雨
校对:方会雨
审核:陈小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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