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鸡蛋和石头的较量中,我永远站在鸡蛋一方
来源:拾遗(ID:shiyi201633)
作者:拾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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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高大坚硬的墙和鸡蛋之间,我永远站在鸡蛋那方。” ——村上春树
01
2009年,村上春树领取耶路撒冷文学奖时,
说了一句让所有人震撼不已的话:
“在高大坚硬的墙和鸡蛋之间,我永远站在鸡蛋那方。”
村上春树为何要这么蛮横地永远站在鸡蛋一方?
因为——
“我们每个人或多或少都是一枚鸡蛋,
我们都是装在脆弱外壳中的灵魂,
很多时候都必须面对一堵冷酷的高墙。”
这堵高墙可能是恶势力,
这堵高墙可能是行政体系,
这堵高墙可能是司法体系……
“这堵墙实在太高太坚硬,在不明真相之际,如果我们不站在鸡蛋一边,鸡蛋立马就被撞碎了。”村上春树说。
02
村上春树这话是什么意思?
就是在不明真相的较量中,
如果我们一开始不站在弱者的鸡蛋一方,
不站出来对强者进行一个制衡,
那么即便鸡蛋是对的,也可能会被立马碾碎。
所以我们不明真相之际,
在脆弱的鸡蛋和坚硬的石头较量中,
我们不妨先选择“站在鸡蛋一边”,
这样才能为鸡蛋争得一个“辩解”的空间和时间。
如果“辩解”的结果证明鸡蛋是对的,
那我们为“好人没被冤枉”鼓掌。
如果“辩解”的结果证明鸡蛋是错的,
那也无妨啊——坏人还是将受到惩罚,只是延迟了一点而已。
延迟了一点,又有什么关系呢。
“事情发生后先永远站在鸡蛋一边”,
这不仅是一种道义,更是一种理性。
03
“我支持法院,不能被舆论左右了。”
“如果杀人不犯法,那就是鼓励杀人。”
“易中天说的话,证明他就是一法盲。”
“不能因为同情,就损害程序正义。”
“辱母杀人案”被南方周末曝光后,
很多读者、学者、专家站出来,
无比理智的指出:情感的归情感,法律的归法律。
这些话,看起来好像都很有道理,
但其实正如学者朱学东所说:“看似理性,实则鸡贼,全是利益的盘算,特别坏。”
我只想问这些理智的人:
当一帮人把我们的母亲按进马桶吃屎,
当一帮人当着我们的母亲放黄色录像,
当一帮人用生殖器侮辱我们母亲的时候,
难道我们还要进行无比理智的盘算吗:
“我如果拿起刀自卫,算不算违法?”
“我如果杀了人,算不算正当防卫?”
“我这样杀了人,是不是小命不保?”
但凡这时候还这样盘算的人,都是孬种。
有点血性的儿子,自当不顾一切奋力一击。
在这种情况下,我一定支持于欢——这种脑残的感性,比醒夫们理智的盘算,高贵一万倍。
04
很喜欢胡适先生的一段话:
“争你们个人的自由,便是为国家争自由!
争你们自己的人格,便是为国家争人格!”
这句话,也是“事情发生后,我先站在鸡蛋一边”的原因所在。
从孙志刚案到邓玉娇案,
从钱云会案到唐慧案,
从聂树斌案到李天一案,
从呼格吉勒图案到雷洋案,
…………
如果不是很多人选择站在了“鸡蛋”一边,
那案件的真相可能就此永沉大海了。
而正是因为我们选择先站在了“鸡蛋”一边,
中国的司法体系才由此更加进步和完善。
“不明真相之际,在鸡蛋和石头的较量中,我先站在鸡蛋一边。”
这看似是一种无比蛮横的选择,
但这样的选择其实更加理性,也更具有人性的温度。
因为有一天,我们自己可能就会成为那枚面对高墙的鸡蛋。
前段时间,一扒手在广东行窃,
其他人都视若无睹,一巴西青年却一冲而上,
被扒手打得头破血流也决不松手。
很多人问:“你一外国人,干嘛管这闲事?”
巴西青年回答:“我妹妹在中国读书,如果她遇到这种情况,我也希望有人帮她。但在此之前,我应该先帮别人。”
05
“在鸡蛋和石头的较量中,先站在鸡蛋一边。”
我觉得这也应该成为法官、检察官、警官的重要考量。
这不是说在处罚判罚时要倾向于弱者,
而是在处罚判罚之前要尽量保护弱者,
因为对弱者而言,你们就是坚硬的“高墙”。
先设身处地地站在“鸡蛋”的角度想一想,
再作出的处罚判罚可能便更具“人性的温度”。
这段时间,姜文正在拍一部电影《侠影》。
这部电影的原型,就是民国的施剑翘。
施剑翘的父亲,被大军阀孙传芳所俘虏。
但孙传芳却违背战时不杀俘不戮降的原则,
不仅杀了施剑翘父亲,还将其尸首示众三天。
施剑翘发誓要为父亲报仇。
她苦苦等待十年,终于觅得一机会,
连开三枪,将孙传芳当场击毙。
击毙孙传芳后,她立马去警察局自首。
当时面临的判决,只有死刑一条路。
但很多人为她叫冤,并联民上书。
最后接手这个案子的是著名法官居正。
“一个抽象的法律,决不能预料将来事件发生情形之变化,而包举无遗。”
“我国是礼治社会,礼俗是支配人们行为的重要准则,也应成为判案的参考。”
所以最终,居正特赦了施剑翘,
认为她“其志可哀,其情可原”,
老百姓们纷纷拍手称快,盛赞这次判决。
拾遗君讲这个故事不是要求特赦于欢,
而是觉得司法人员在处罚判罚时应多些“人性的考量”。
一位法律学者说:“法律从根本上讲应该体现人性,如果法院的判决让绝大多数人都感到了愤怒,那一定是忽略了人性的考量。”
06
前段时间,美国法官Caprio在微信上火了。
因为他断案实在是太有人情味了。
随便举一个例子:
一位女士因违章停车被告上法庭。
Caprio问:“你知道库欣街10点前是不准停车的吧,而你停车时是9点59分58秒,你违法了。”
一看只差2秒,Caprio看不下去了,
转身问警察:“奎恩警官,因为两秒你就想把姑娘送进牢里吗?”
警官说:“规定了10点就是10点,早一秒都不是10点。”
Caprio对女士说:“你有什么想辩解的?”
女士说:“可是我车上的表显示是十点啊。”
Caprio说:“所以你把责任推给你的表了吗?”
女士说:“表显示的时间确实已过10点。”
Caprio回头对警察说:“女士相信自己车上的时间,那我就相信她。”
然后,Caprio就驳回了法官的判罚。
Caprio法官这样任性判罚的例子还有很多,
但美国人并没觉得他判罚不公正,
恰恰相反,他赢得了无数美国人的喜欢——“Caprio法官,让我们看到了法律的严谨和人性的光辉其实并不冲突。”
法律学者李泽有句话说得好:“中国和欧美司法的差距,往往不是差在法律条款上,而是差在人性的运用上。”
没错,最大的差距是人性的差距。
07
以前在报媒做记者时认识了一位法官周明。
周明在基层法庭做法官时遇到一件案子,
一位老太太儿子刚死,就被媳妇告上法庭,
“媳妇要求分割老太太儿子的遗产。”
开庭那天,周明见到了那位老太太。
老太太精神接近崩溃,一个劲地絮叨:
“我儿子骨灰还没回来,我就成了被告……”
周明一页一页地翻看案卷材料,
心也一点一点发凉:
“市区房屋登记在儿媳妇名下,
银行贷款是小夫妻一起还的,
车辆登记在媳妇名下,工资是儿子的。”
按法律规定,这些都是儿子夫妻的共同财产,
“作为遗产分割的话,老太太份额很小。
最关键的是,儿媳妇明确要求,房屋应归她。”
老太太接到传票后,抱着一男孩来到法庭。
男孩是他领养的,用来延续香火。
老太太眼里充满绝望:“如果将房子判给她,我就去死。”
按照现有的证据,判罚并不难。
但不难的后果可能就是——老太太自杀。
周明不想面对这样的结果,于是开始大范围调查。
跑房产公司,跑物业公司,
跑老太太儿子工作过的公司、村委会……
“十几趟跑下来,案件事实逐渐清晰:
买房子时,老太太儿子大学才毕业几月,
不可能拿出几十万房子首付款,
而那时老太太儿子和媳妇也还不认识……”
调查清楚后,周明作出判决:
“我将汽车判给了媳妇,将房子所有权判给了老太太,由老太太负责偿还全部贷款,并给予媳妇二十多万元。”
对这个判罚,媳妇最后没有异议。
而老太太把判决书放在儿子坟头上,泣不成声地连连感谢。
这时,周明说了一句让我铭记一生的话:
“能让刚性的法律产生人性的温度,这就是法官的价值。”
最好的判罚是有原则的悲天悯人。
最人性的,就是最好的。
自从有法律以来,无论中外,
最震撼人心的判罚,都充满了人性的光辉。
“经典判罚的温度,就是人性的温度。”
正如卢梭所言:“一切法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内心里。”
08
写《往事并不如烟》的章诒和,
说过一句很有意味的话:
“我们和前辈最大的差距在于人性。”
在这里,拾遗君套用这句话:
“庸官和好官最大的差距也在于人性。”
柴静在一篇文章里说过一件事,
有一次,她去采访一个政府官员,
当地正搞拆迁,这位官员拿着小马扎,
跑到居民楼下,一连坐了十几天,
费尽唇舌为居民争取哪怕多一点点的利益。
柴静问他:“这是个公共用地拆迁,从现行法律来说,你可以贴一张告示就拆,为什么你还要这样做?”
官员说:“因为如果有一天我的房子被拆,我也是一个老百姓。”
这,就是“人性的温度”。
09
辱母杀人案发生后,
很多人觉得事不关己:“干卿屁事啊!”
我想回答,当然关我屁事啊:
“如果我遇到同样情况,该如何保护自己的妈妈?”
“如果我遇到同样情况,我也希望有人站出来挺我。”
正如那个巴西青年站出来发声一样,
“如果遇到这种情况,我希望有人帮我。
但在此之前,我应该先帮助别人。”
而且,站出来发声更大的意义在于——亚马逊雨林一只蝴蝶振动翅膀,也许两周后就会在美国得克萨斯州引发一场龙卷风。
对的,我说的就是蝴蝶效应。
永远不要低估个体可能产生的胡蝶效应,
孙志刚、雷洋等案,就是最好的例证。
大家都站出来,最坏的结果是“坏人被延迟受罚”,
但最好的结果却能引发“三赢”的蝴蝶效应:
● 推动司法体系更加进步和完善。
● 让执法司法官员更具有“人性”意识。
● 让更多人避免成为下一个于欢、雷洋。
“在坚硬的墙和脆弱的鸡蛋之间,我一开始会永远站在鸡蛋一方。”
希望更多人懂得这句话所代表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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