蕉城通报2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典型
12月21日,宁德市蕉城区纪委通报2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1、福建省众信拍卖有限公司原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周昌贵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问题。2010年8月5日,周昌贵通过兰田村第一片区长陈序全和吴祖海帮忙疏通兰田村两委干部及老人会关系,承诺事后给予好处费,漳湾镇兰田村召开两委会议决定将宁德鑫田房地产公司项下全部股权委托众信拍卖有限公司拍卖,并签订委托拍卖合同。2011年春节前夕,周昌贵将20万元现金交给吴祖海,让他将该款分给兰田村相关人员。拍卖成交后,按照合同约定,众信拍卖有限公司暂留2320万元作为保证金,待双方股权移交手续办理完毕后给兰田村委会。周昌贵利用职务便利,挪用该拍卖保证金2300万元借给他人,并获取利息款18万元。周昌贵行为构成单位行贿罪和挪用资金罪,2013年8月15日,蕉城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六年,没收赃款人民币18万元并上缴国库;2016年10月21日,周昌贵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2、漳湾镇上塘村党支部书记阮炳山、原村委会主任蒋孝琪利用公款超标准宴请问题。蕉城区镍合金等征地项目2013年落户漳湾镇上塘村,漳湾镇上塘村党支部书记阮炳山、时任村委会主任蒋孝琪为推进项目进展,三年来利用公款超标准宴请村民代表和被征地对象共消费25124元。2016年11月13日,阮炳山、蒋孝琪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通报要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明纪律,把纠正“四风”和腐败问题作为一项重大任务来抓,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坚决维护党规党纪的严肃性。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从严要求和约束自己,带头执行各项规定,自觉做守纪律、讲规矩的表率。党员干部要崇廉拒腐、尚俭戒奢,严于律己。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执纪审查重点,对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坚决遏制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蔓延势头,以正风肃纪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End·
责任编辑:黄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