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开车事故随时会找上你,但很多丽水人都在做!
前两天,蜀黍在路上遇到了一件有趣的事情
一辆打算右转弯的小车停在路口等待绿灯放行
而他等的信号灯是这样的
(不带箭头的圆盘信号灯)
相信作为老司机的你一定已经发现了
右转弯的车辆是不受这个圆形信号灯约束的
只要观察路况,确认安全便可以通过了
在我们丽水,由于道路条件的限制,大多数路口都没有设置专门的右转弯信号灯;甚至还有一些路口,直行与左转只能设置同时放行。那么在通过这些路口时,我们需要注意什么呢?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转弯要让直行车辆先行
右转弯车辆要让左转弯车辆先行
否则一旦发生事故
很可能就是你全责哦
案例一
9月5日下午14时31分,李某川驾驶轻型货车在经过云和县和信路与复兴路路口时,与周某香驾驶的二轮电动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两车损毁,周某香受轻伤。
经认定,由于李某川右转弯时没有让右侧自行车辆先行通过,负事故全部责任。
9月5日15时41分,沈某伟驾驶轻型货车行驶至云和县和信路与复兴路路口时,沈某伟驾车右转与右侧陈某英驾驶的电动车发生碰撞。事故导致两车损毁,陈某英受轻伤。
经认定,由于沈某伟驾驶车辆右转弯时未让直行车辆先行,负事故全部责任。
案例三9月8日7时48分,齐某圣沿着丽水经济开发区惠民街行驶,当车子经过南明路与惠民街路口右转弯时,与沿着南明路直行的柯某芹发生碰撞。更让人后怕的是,当时柯某芹顺势倒下的那一侧,正好有一辆大车经过,好在大车司机也发现了异样,紧急刹车并调整方向,绕过了倒在地上的柯某芹;此时大车左侧的小车和面包车也及时发现了大车行驶轨迹的变化,及时采取了制动措施。这几位驾驶人任何一位没有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事故最后的结果就不止是造成柯某芹受轻微伤了。
经认定,由于齐某圣转弯未让直行车辆先行,负事故全部责任。
案例四8月20日,遂昌的王某芳驾驶二轮电动车途径遂昌县元立大道大地汽校门口路段时,王某某突然左转想要穿过马路,不料与道路左侧正常行驶的小车发生碰撞。
经认定,由于王某芳未按规定变更车道,负事故全部责任。
案例五9月5日上午6时51分,廖某梅驾驶电动车沿丽水开发区龙庆路由南往北方向行驶,当车子经过龙庆路257号门口时,廖某梅突然左转,结果与对向行驶的彭某红发生碰撞。事故造成廖某梅、彭某红受伤,两车损坏。
经认定,由于廖某梅左转弯借道通行,未让本车道内的车辆优先通行,负事故全部责任。
案例六9月6日18时许,松阳西屏街道长虹中路红绿灯处发生一起交通事故。视频中,杨某登驾驶的黑色小车突然左转,与对向行驶的由叶某林驾驶的二轮电动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叶某林受轻微伤。
经认定,由于杨某登左转未让直行车辆先行,负事故全部责任。
看完这么多事故
蜀黍只有一个感觉
那就是
疼!!!
实际上,日常交通中,右转弯的车辆无视右边正在直行的非机动车,甚至还有一些汽车“借用”非机动车道右转;左转直行同时放行时,左转车辆与直行车辆抢行;这样的情况并不少见,殊不知,这些行为不仅不文明,更极有可能造成交通事故。为了文明交通,更为了交通安全,真心希望大家以后能够摒弃这样的交通陋习。
此外,对于电动车一族来说,在经过路口时一定要时刻留意观察路况,即使你是优先通行的一方。毕竟,咱们可是肉包铁,随便碰一下,疼不疼,有多疼也只有自己知道了。
往期精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