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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健委:4月1日起,每日公布无症状感染者情况!

惠州发布 2023-07-02

国务院新闻办3月31日下午在湖北武汉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中央指导组指导组织疫情防控和医疗救治工作进展。


需高度重视无症状感染者相关情况


国家卫生健康委疾控局局长常继乐:我们一直高度重视无症状感染者的相关情况,坚持从严管理无症状感染者及其密切接触者。新冠肺炎病毒无症状感染者是指无发烧、咳嗽、咽痛等自我感知的临床症状,同时也没有临床可识别的症状和体征,但是,呼吸道等标本新冠病毒病原学检测是阳性,我们从发现途径来看,主要是通过主动监测发现的。


主要有四个传播途径:
一是与密切接触者的医学观察;
二是聚集性疫情的调查;
三是传染源的追踪;
四是部分有境内外新冠肺炎病例持续传播地区的旅游史或者是居住史这样的人员进行检测。


要求各地加强对无症状感染者的防控管理


从报告管理来看,国家卫健委要求各地加强对无症状感染者防控管理。


四个方面加强无症状感染者的防控管理:
一是加强信息报告,要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发现无症状感染者要在两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
二是快速开展流调,县区级疾控中心,街道无症状感染者的报告以后,要在24小时内完成个案调查,并且及时进行密切接触者的登记,将个案调查报告要及时的通过传染病报告管理系统进行上报。
三是严格隔离管理,无症状感染者要集中隔离14天,原则上集中隔离满14天,经两次连续,间隔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可以排除解除隔离,如果核酸检测仍为阳性,要继续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也要进行14天的隔离医学观察。
四是对规范开展救治,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间,如果出现了临床症状,要及时转为确诊病例,及时转送到定点医院进行规范的治疗,针对公众关注无症状感染者的情况,国家卫建委支持专家在主流媒体上做多次回应和解读。


4月1日起每日疫情通报中将增加无症状感染者相关情况


从4月1日起,国家卫建委将在每日的疫情通报中,公布无症状感染者的报告、转归和管理情况,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下一步,国家卫建委将贯彻落实中央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的会议精神,突出的做好无症状感染者的监测、追踪、隔离和治疗等工作,抓紧在疫情重点地区,抽取一定比例的样本,开展无症状感染者的调查和流行病学的分析。进一步的研究完善防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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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央视新闻、东江传媒网

编辑:陈晓芳 刘腾审核:林正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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