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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话,严禁这种行为!最高以故意杀人罪论处!


紧急通知!
即日起,严禁这种行为!国家发话!最高以故意杀人罪论处!


近年来,
高空坠物致过路行人死伤,
这样的悲剧频频上演,
高空坠物的安全问题,
成为无数人心中挥之不去的阴影。




今年6月,深圳五岁男童,
被20层高空坠落的窗户砸中身亡,
让全国网友痛心。



就在前两天,
浙江东阳某小区内,
装修工人在装修过程当中,
意外导致一个三角阀门从22楼掉落,
正好砸到一名男童,
孩子当场昏迷,被送医抢救。
孩子目前仍在急诊重症监护室,
仍没脱离生命危险。



昨天,东阳警方对此进行了通报。
嫌疑人被依法刑拘。



但比高空坠物更寒心的是
有人高空抛物。


最高法:故意高空抛物

最高将按故意杀人罪论处


国家发话!
最高法:
故意高空抛物最高将按故意杀人罪论处
以后出门再也不用心慌慌了
安全更有保障了!


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印发《关于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坠物案件的意见》规定,对于故意高空抛物的,根据具体情形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论处,特定情形要从重处罚。意见同时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处罚,一般不得适用缓刑:多次实施的;经劝阻仍继续实施的;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行政处罚后又实施的;在人员密集场所实施的;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近年来,福建“高空抛物”频发,
大到外层窗户、钢管、热水器、花盆,
小到玻璃瓶、砖头、茶壶!
分分钟都能置路人死地!


今年6月福州就发生一起!


6月20日,福州群众路沿街小区天降热水器,茶壶,花盆...一众车主欲哭无泪。停车场的管理人员黄先生告诉记者,凌晨一点多的时候,楼上就开始往下扔东西,家里的东西什么都扔!全部都扔!我这边算了下,有八辆车被砸。
玻璃瓶


2018年12月15日凌晨两点多,在厦门龙湖花园小区,一个玻璃瓶从天而降,直接砸到正准备下班的网友@杨洪斌脸上,导致脸部受伤缝了十一针。


窗户
2018年12月7日,一女子来福州探亲,正走到福州乌山路茂泰大楼楼下,突然,头顶坠下一整扇铝合金玻璃窗,将她砸倒在地,头破血流。


砖头


70多岁的老阿婆在楼下散步,却突然遭遇横祸,不知道从哪掉下一块砖块,砸中她的头部。这事就发生在2016年1月26号下午5点左右,厦门南中广场前。据120医务人员现场检查,老人家头上裂开了2公分左右的口子,人还算清醒。120随即将老人送到医院缝合伤口。
钢管


2016年6月21日,福州仓山南国金辉小区天降钢管,刺穿小车幸无人受伤。



高空抛物有多可怕?


高空抛物有多可怕?
那些能“杀人”的物品,
看起来也许非常“微不足道”。


10米高坠落的物体,
速度在10米每秒以上,
速度比百米赛跑冠军还要快,
而这不过相当于三层楼的高度。



一颗四厘米的铁钉,
18楼高空抛下,
插入颅骨。



一个易拉罐,
15楼抛下,砸破头骨,
25楼抛下,可致人当场死亡。




一枚西红柿从5楼扔下,
可击碎0.5厘米厚的玻璃。



再奉上一张图
请感受你高空抛物的杀伤力!



家长更要以身作则,
教育孩子切勿高空抛物,
高空抛物,害人害己!


如何避免自身和他人被砸伤?


谁能想到走在街上,
都能碰到这种事,
安全问题真是一刻都不能忽视。


每一起坠物伤人事件

都是一个幸福家庭的噩梦。


恶意的抛物事件

我们无法未卜先知,

但是应对一些突发坠物事件

我们还是可以做些什么。



1.定期自查自家窗户、阳台搁置物、悬挂物等:

检查门窗边缘螺丝和窗框是否出现松动和脱落;检查外窗玻璃是否变形、破裂或松动;检查阳台悬挂物是否松动,对外墙搁置物及悬挂物如空调外机等,要定期维护检查;及时清理阳台、窗台上容易被风吹掉的物品,如花盆、晾衣架等。


2.在外看到摇摇欲坠的物体时,及时向消防等部门反映处理;


3.风雨天外出时,不要贴着墙面老化的大楼和广告牌下走;


4.遇到施工、装修等场所,注意观察或绕行。


人唯一能承受的“高空坠物”只有雨滴!


花一点时间清理自查,就很有可能会挽救一个人的生命。



所以,
也请告诉你身边所有的人,
停止高空抛物!


来源:福建共青团(ID:fj-gqt 编辑:宝蓝),综合整理自微信公众号“人民日报”“新华社”“共青团中央”“东南网”,微博@人民日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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厌恶高空抛物的点个“在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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