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福建38所本科高校发布招生录取规则
又是一年高招季!
一起来看看
福建本科高校招生章程吧
华侨大学
学校性质
公办综合性大学,中央统战部直属高等学校
录取规则
■调档比例
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105%之内。
■加分政策
以20分为上限执行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政策,按加分后的成绩调档录取及确定专业。“三侨一台”考生(即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普通类专业录取办法
投档成绩(投档成绩是否含照顾加分、排位,由各省级招生部门规定)相同时,考生实际高考文化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考生实际高考文化成绩也相同时,优先录取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总成绩高的考生,如三科总成绩同分,文史类考生则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数学单科成绩,理工类考生则依次比较数学、外语、语文单科成绩。
投档分数达到录取要求的考生,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校根据考生分数从高到低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取额满;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
按照《华侨大学2020年艺术类招生录取规则》公布的录取办法执行。
■体育教育专业录取办法
体育教育专业只招收体育专项测试成绩达总分的75%(含)以上,且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份的体育类本科专业录取最低控制线之上的考生,按照其高考文化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高水平运动员的录取办法
通过教育部审批取得学校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资格的考生,在其文考上线投档后,学校按篮球(男子)、羽毛球、田径、足球(男子)、游泳分开排序,根据考生参加运动专项测试成绩从高至低排序择优录取,总人数不超55人,招生计划详见《华侨大学2020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
福州大学
学校性质
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录取规则
■调档比例
在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批次,原则上按招生计划数100%调档。
■加分政策
学校认可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制订的有关加分政策,以加分后的投档成绩调配专业或计算综合分。
■普通类专业录取方法
在各省招生主管部门投档范围内,按“第一专业志愿优先,第二到第六专业志愿平行”的原则进行录取,各专业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调剂至缺额专业。
■外语语种要求
学校除英语专业仅招英语语种的考生外,其他专业均无外语应试语种要求。
学校以英语作为公共基础外语安排教学,不对非英语语种的学生单独开设课程或做课程替代等,非英语语种的考生请慎重填报。
报考外语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当地招生机构组织的统一外语口试。
■单科成绩要求
福建省考生报考外语类专业,外语单科成绩不得低于110分,口试需合格。
■其他要求
地矿类(包括资源勘查工程、采矿工程、矿物加工工程专业)只招收有专业志愿的考生。
福建师范大学
学校性质
福建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共建公办普通本科高校
录取规则
■普通类专业录取方法
普通类专业在按院校志愿投档的省份或批次和实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份,采用“分数优先”调配原则,根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遵循考生专业志愿进行调配,专业志愿间不设专业级差。
在投档成绩相等的情况下,学校参照各省(区、市)平行志愿投档同分排序规则排序录取,有提供考生对应平行志愿特征分(平行志愿排序分)的省份依据考生平行志愿特征分(平行志愿排序分)排序择优录取。
■单科成绩要求
填报中国语言文学类的考生,语文单科成绩不低于105分;
填报英语、翻译专业的考生,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15分;
填报汉语国际教育专业的考生,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00分;
内地新疆班、内地西藏班所有专业不设单科成绩要求。
■外语语种要求
凡报考外语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各省(区、市)统一组织的外语口试且成绩合格,如考生所在省份未统一组织外语口试,则不作要求。
英语、翻译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它专业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
除中日合作办学以日语作为基础外语安排教学外,学校其他专业仅以英语作为基础外语安排教学。
福建农林大学
学校性质
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与福建省人民政府共建公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录取规则
■普通类专业录取方法
投档学校的福建省提前批、地方农村专项批次的非美术类考生,学校按“分数优先”的模式录取。
除福建省提前批、地方农村专项批次外投档我校的非美术类考生,专业志愿采用“专业清”的模式录取。“专业清”即专业志愿之间有先后顺序,先按第一专业志愿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取,如有未完成计划的专业,则从未录取的考生所填报的第二专业志愿中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以此类推直到专业计划完成。
非美术类相同专业志愿出现同分考生时的录取原则:投档分有体现小数点位次的,按投档分从高到低录取;投档分没有体现位次的,江苏省按“先分数后等级”执行,其他省按该省规定的科目排序规则确定录取顺序。
■考生要求
符合国家及省的有关高考报考条件;
男女比例不限;
我校入学后主修外语语种为英语。
福建省考生报考英语专业应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英语口试;
福建省考生报考中外合作办学(中加合作班)各专业,高考英语成绩不得低于英语总分的60%。
录取到中外合作办学(中加合作班)专业的考生,应有填报该专业志愿,或有填报中外合作办学(中加合作班)任一专业并服从专业调剂。闽台合作专业录取时也按此规则执行。
福建医科大学
学校性质
省属公办本科普通高等学校
录取规则
■调档比例
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05%。
■普通类专业录取方法
对于学校进档考生,依据考生专业志愿及投档成绩择优录取,不设其他科目成绩及加试要求。对于各省的投档要求,由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进档考生中,根据专业级差方式进行专业调配。一二专业级差3分,二三专业级差1分,三四专业级差1分,后不设专业级差。对填报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随机调剂至计划未完成专业。对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以各省确定的成绩排序规则进行排序。实行非平行志愿投档模式的省份,对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文史类以语文、英语、文科综合成绩排序,理工类以数学、英语、理科综合成绩排序。
■体检要求
鉴于专业的培养要求和就业特点,临床医学类、生物科学类、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医学技术类、药学类、生物工程类、护理学类、口腔医学类、心理学类等专业不招收色盲、色弱考生,建议躯干及肢体残疾考生谨慎报考以上专业。
■其他要求
在福建省为49个基本财力保障县县级医院定向培养本科临床医学人才项目中(简称“定向委培生”),其招生对象、录取程序、教务管理、毕业就业等按有关文件要求执行。定向委培生录取后需与当地县(市、区)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安排的县级医院签订定向培养协议,持定向培养协议入学,在校期间不得转学、转专业,不得参加全日制研究生入学考试。
福建中医药大学
学校性质
公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录取规则
■普通类专业录取方法
进档考生以投档分和专业志愿为录取依据。
专业志愿采用“专业清”的模式录取,“专业清”即专业志愿之间有先后顺序,先按第一专业志愿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取,如有未完成计划的专业,则从未录取的考生所填报的第二专业志愿中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以此类推直到专业计划完成。
考生投档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相关科目成绩高的考生:授予医学、理学、工学学位的专业及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优先录取“数学”成绩高者,再相同,依次为“理综/文综”“语文”“外语”成绩高者;授予管理学学位的专业(除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外)优先录取“语文”成绩高者,再相同,依次为“理综/文综”“数学”“外语”成绩高者。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按投档分从高到低的顺序,调剂到未满额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将予以退档。
集美大学
学校性质
省属公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录取规则
■调档比例
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05%。
■加分政策
集美大学原则上认可考生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委员会制订的有关加(降)分政策,以考生的投档分为预录取调配依据。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模式的省份,按包含考生位次信息的投档成绩进行专业调配,对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以各省确定的成绩排序规则进行排序;实行非平行志愿投档模式的省份,对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将综合考虑考生相关科目成绩及特长等因素,择优录取考生。
■专业录取方法
集美大学采用“专业级差”的方式进行专业调配。
专业志愿级差总分值为4分,即第一专业志愿与其他专业志愿级差为3分;其他专业志愿间不设级差,视为平行志愿;其他专业志愿与调剂专业志愿间专业级差为1分。其中,高考制度改革采用专业组投档的省份,各专业组内按“专业级差”方式调配。
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模式的省份,按包含考生位次信息的投档成绩进行专业调配,对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以各省确定的成绩排序规则进行排序;实行非平行志愿投档模式的省份,对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将综合考虑考生相关科目成绩及特长等因素,择优录取考生。
■体检要求
集美大学航海技术专业要求男生身高165cm(含)以上、女生身高160cm(含)以上,双眼裸视力4.7(含)以上,且矫正视力均能达4.9(含)以上,无色盲色弱;轮机工程、船舶电子电气工程专业要求身高155cm(含)以上,双眼裸视力4.6(含)以上,且矫正视力均能达4.8(含)以上,无色盲。
■外语语种要求
外语类专业(英语、日语、翻译)高考外语语种为英语。考生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若组织口试,考生须参加且成绩合格。
海上专业(航海技术、轮机工程、船舶电子电气工程)考证外语语种为英语,非英语语种考生不适宜报考。
■其他要求
软件工程专业学生不能转专业,艺术类、体育类、提前批航海类和闽台合作项目类学生不能跨类转专业,其他学生入学后可以按照学校的相关规定申请转专业。
闽南师范大学
学校性质
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录取规则
■ 加分政策
学校认可考生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制订的有关加分政策,以加分后的投档成绩调配专业或进行排序。
■普通类投档方法
学校面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普通类各专业的录取规则,除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有特别规定外,采用“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规则。对于按院校志愿投档的,学校将同一批次考生按投档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对于按专业志愿投档的,学校将同一批次、同一专业志愿的考生按投档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
当投档分相同时,按照考生单科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对于采用文理分科的批次,文科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为语文、数学、外语;理科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为数学、语文、外语。对于不分文理科的批次,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为语文、数学、外语。
■普通类专业录取方法
录取按照考生投档分排序依次进行,并根据考生专业志愿的先后次序安排录取专业或大类(以下简称专业)。当某一排序考生填报的所有志愿均无法满足时,则顺次安排下一投档分排序考生的录取专业。所有考生检索完成后,根据未完成计划数将尚未安排录取专业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按照投档分排序依次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
■外语语种要求
凡报考英语类专业(含英语、商务英语、翻译)的考生,必须参加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组织的外语口试且成绩合格。如考生所在省份未统一组织外语口试,则不作要求。
英语、商务英语、翻译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它专业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
除外语类专业外,学校其他专业仅以英语作为公共外语安排教学。
福建工程学院
学校性质
福建省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
录取规则
■调档比例
学校调档比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件有明确规定的,按照文件规定执行。没有明确规定的,调档比例为1:1。
■普通类专业录取方法
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即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对每位考生的专业志愿实行专业志愿平行且有顺序的原则进行调配;
经过以上调配,仍有专业未录取满额的,再从愿意服从专业调剂志愿的考生中,按照分数从高到低,综合考虑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类型、高中阶段综合素质、单科成绩、体检、特长等情况调配至录取未满专业;
投档成绩相同时,按照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排序,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文史类按照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理工类按照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
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为体检结论受限的,学校可以结合其填报的专业志愿情况调配或调剂至体检结论不受限的专业;若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均为体检结论受限专业,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学校不予录取;
■考生要求
报考建筑学、城乡规划和风景园林专业的考生应有一定的绘画技能基础,新生入学后进行素描基础测试,对测试成绩达不到要求的新生,将综合考虑该生的志愿和学校各专业具体情况,调整到其他专业学习。
厦门理工学院
学校性质
公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录取规则
■调档比例
以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原则上按招生计划数100%调档。
■加分政策
厦门理工学院原则上认可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加(降)分政策。
■普通类专业录取方法
厦门理工学院在各省(市、自治区)普通文理类的专业录取时设定3分的专业志愿级差(即第一专业志愿与其他专业志愿之间级差,其他专业间不设级差),同时参考相关科目成绩进行专业调配。
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考生由学校根据录取情况调剂至其他计划未完成的专业。
■单科成绩要求
厦门理工学院中外合作办学(含本科国际课程教育项目)专业只录取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满分70%且有专业志愿的考生,不进行专业调剂录取,请谨慎填报。
■外语语种要求
报考英语、中外合作办学(含本科国际课程教育项目)等专业的考生,要求高考外语语种为英语。
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如考生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口试,考生须参加口试且成绩合格。
福建江夏学院
学校性质
福建省人民政府举办的省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
录取规则
■调档比例
学校调档比例,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文件有明确规定的,按照文件规定执行;没有明确规定的,调档比例为1:1。
■普通类专业录取方法
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无特殊规定的,学校均采用“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即:院校志愿采用“分数优先”,专业志愿采用“专业清”的模式录取。“专业清”即专业志愿之间有先后顺序,先按第一专业志愿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取;
如有未完成计划的专业,则从未录取考生所填报的第二志愿中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以此类推,直至专业计划完成。
在专业调配中,若出现同分考生,按单科成绩排列顺序:文科按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理科按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
■外语语种要求及单科成绩要求
商务英语专业仅招收高考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且高考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00分;
法语专业仅招收高考外语语种为英语或法语的考生,且高考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00分。
国际教育课程合作项目的相关专业仅招收高考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根据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和福建省教育厅的要求,高考的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90分。
闽江学院
学校性质
省属公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录取规则
■专业录取方法
在福建省采用专业级差调配原则。专业志愿间分数级差总分值为5分(第一和第二专业志愿分数级差为3分,第二和第三(含第三及其之后的所有排序志愿)专业志愿分数级差为2分),根据考生的投档等效成绩(投档成绩减去专业级差)从高到低进行调配。
在考生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文史类为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理工类为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
■专业录取要求
除本科的英语、日语专业及国际课程教育项目的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的考生外,其他专业不限制考生的外语语种,但本校仅以英语作为基础外语安排教学(日语专业除外)。
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如考生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有组织英语口试,考生须参加口试且成绩合格;福建省报考国际课程教育项目本科专业的考生,高考英语成绩不得低于英语总分的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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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海峡教育报、福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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