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再问贺卫方先生:您的回答网友们不满意

2016-03-30 福建共青团

供稿:漳湾青年

导读:文章略长,故将网友迫切希望知道的核心问题归纳如下,望您作答。


          
贺卫方先生

       您好! 










关于美国线人问题的质问,您回应道“你应该学过英文,知道“contacts”的意思并不是“线人”,而只是交往者或联系人。任何一个国家的驻外使馆都可以跟驻在国的公民交往。美国使馆外交官就中国法治建设问题与我交流,包括就两国法律层面上如何开展合作听取我的建议,又有什么奇怪的?再说,一个学者有什么信息可以作为情报?跟外国人士交往就是“线人”,那我们的最高领导人隔三差五地接见外国政要,也算么?再说,如果真有什么不当交流,你以为我们的国安部门是吃素的?”

首先承认,我的英语的确不好,但我知道很多英文单词都有多种解释,特别是在特定语境下会有特定的用法。当然,我无意在文字翻译上与您作过多争辩,而网友们也更多的是从其他层面对您的回应提出质疑。比如:

网友 指出,对于贺卫方先生是否是“美国线人”的问题,贺卫方用“contacts”并非“线人”而是“交往者或联系人”为自己辩护。诚然,我们承认“contacts”并非“线人”,但是“contacts”却是成为“线人”的先决条件,不可能有人与美国从未有过任何“contact”就莫名其妙的成为美国“线人”的。所以,在这一点上,贺卫方先生犯了模棱两可的逻辑错误。是就是是,不是就是不是,不存在中间地带,因此,个人觉得,贺卫方先生有必要就王银川先生所说的“得到福特基金会赞助”等问题给出自己的解释,例如拿过没拿过相关基金,如果拿来,那么拿了多少,都做了哪些研究?贺卫方先生是知名的公众人物,应该能有雅量回答这样的问题。”

 指出,“contacts”的意思并不是“线人”,而只是交往者或联系人——记得谍战片中常有这样的台词“你潜伏之后的联系人是某某某”,哈哈,线人这个词太通俗浅显,一定记住要叫“联系人”。管太君叫鬼子能不被“驳斥”吗?

网友 指出,再一次把国际交往国家公开的会见,比拟成他自己私底下与外国驻华使馆人员交往;如此明显错误不堪的类推,他就能不搭调作为“美国线人”的回应?!

网友 指出,国安没抓他就等于说是凡是没有被抓的人全都没有犯罪行为,这是什么逻辑?

相比以上网友的观点,网友 所说“看起来有点心虚口软,线人与联系人,优秀党员,不知这么重大的事情有无向组织报告过?”更引发我的思考。诚然,任何一个国家的驻外使馆都可以和驻在国公民交往,但一般的人他们不屑于交往(比如我这辈子都不可能和美国使馆发生什么交集),他们接触的自然都是些有特殊身份、岗位或地位的人,那么,作为一名中共党员,一位法学专家,您与美国使馆的交往到底是公家行为还是私人行为?若是正常的学术交流、意见研讨是否有向组织报告备案?若是私人行为?您是否更应该做出合理的解释?

关于政党登记问题的质问,您回应道“首先要纠正你一个说法,在2006年3月的杏林山庄会议上,我提出这个问题的时候原话并不是说没有登记就是“非法”组织,我说的是因为没有登记,所以它就在法律之外,或者法律之上。我的博客上有这次讲话的全文,你不妨检索阅读。其实你作为一个学习过法律的人,最底限的法理不需要我给你普及:在法治国家里,一个基本的要求是权力以及权利与义务的统一性。假如一个组织行使广泛的权力,却不承担义务,那就是违反了基本的法理。怎样承担义务?最起码的条件就是组织本身具有法人资格。宪法固然在序言里规定了党的领导,但是同时也规定了政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政党登记正是由革命党向执政党转变的题中应有之意。你还以政府由党设立为阻却登记的理由,但是这个理由不成立。你总不能说华盛顿领导创建了美利坚合众国,华盛顿就可以理所当然地当皇帝。古代还有“逆取顺守”的说法呢。

针对您的这点回应,网友玥 指出,我们不妨也来假设一下,按照贺卫方先生的理解,那就是1921年成立的中国共产党在领导广大人民推翻三座大山建立了新中国,并于1954年制定了第一部宪法后,必须到“有关部门”登记,否则就在“法律之外,或者法律之上”?顺着贺卫方先生的逻辑,即便1954年中国共产党真的“登记”了,那1954年前的共产党呢?很显然,贺卫方先生此处的逻辑错误叫错误的因果关系,以“为人民服务”为根本宗旨的中国共产党,“登记”不“登记”,都是“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所以,无法用是否“登记”的“因”导出是否“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果”。

而关于您否认说过党是非法组织,网友 指出,贺先生又巧舌如簧地解释你的“共产党非法制”实为“不在法律之内,或之上”。恕小生愚钝,请问这跟“非法”不是一个意思吗?

关于“西方对中国近代以来的欺凌,是中国欺负西方人的结果”的质问,您回应道“这个就是近代史的实际情况,建议你读一下著名历史学家蒋廷黻的《中国近代史》,其中略谓在鸦片战争前,西洋人要求平等地位而清廷不给,结果到了战后就反了过来,中国要求平等而西方人拒绝了。其实,当年西方所要求者多在商业贸易上的交往以及现代外交关系的订立,这些方面可以说是平等互利的,但是腐朽而愚蠢的清廷却置国民福祉与国家安全于不顾,拒绝开放,导致兵连祸结、生灵涂炭的战争,国家利益遭受极大损害。我这一代的亲身经历再次表明了这个道理。文革结束后,以邓小平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巨大成就之一正是结束闭关,打开国门,改革开放,这才有了今天中国的经济社会的焕然一新。”

关于这点,网友们评论最多,质疑声也最大,而就我个人而言,也觉得最不可思议。比如,网友说“当年清政府是很腐朽没错,但是就因为清政府不和西方人做生意就要来硬的直接开炮,这还有理了?就算是穷困潦倒的路边小破摊也有权利选择不卖东西给马云吧?难道马云还能因为路边摊不做他的生意就掀了他的摊子?难道能说是小摊主欺负马云了?那那些被的士司机拒载的人是不是就可以捅司机一刀子了?”

网友 也指出,你是不是没有听过【协定关税】这一个词吗?直到蒋介石1927年入主南京,形式统一中国,1930年前洋人都占有绝对的“最惠待遇国”权利,关税基本上都在洋人手上,中国人只能分到大概15~30%不等。再加上,王银川所说的显然是与笔者所说的自清末《南京条约》时起的事。贺卫方先生所指的是乾隆时拒绝英国等殖民国家贸易要求的事,但所言之凿凿的“可以说是平等互利”请问出自哪本史籍记载过?哪条合约体现过?死无对证,任由你戏说——但是,彼时东印度公司已经成立,大英帝国在全球建立大量殖民地、疯狂掠夺,这是不争的事实。你怎么知道它就会一心与中国平等互市互利?在请求未果后西方列强迅即以坚船利炮打开中国大门,占我领土,屠我人民!输入毒害我国百余年的鸦片,不就是最好的强盗行经之注脚吗?

关于那段屈辱不堪的历史,我想一个初中生可能都比您明白,您这样一个本末倒置、不顾事实的说法让我真的怀疑我是在和一个中国人对话还是在和一个西方人对话。

关于您如何评价社会主义以及某已故领导人的质问,您回应道“你是否知道,文革期间刘少奇、邓小平等被打倒时的罪名?他们是“党内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文革以及此前的种种运动,阶级斗争、“一大二公”、“一平二调”、“三面红旗”等等,都是那个时代社会主义的显著特征。毛去世后,中国共产党果断地彻底否定了文革,把它定性为“十年浩劫”,并开启了改革开放的新时代。假如按照毛关于社会主义的标准,邓小平的那一套就是货真价实的资本主义复辟,就是否定了此前的社会主义。我要问你:如果关于什么是社会主义,在中共领导人之间都存在如此剧烈的分歧(更不必说其他国家共产党的五花八门的理论和做法),一个普通党员同时是一个学者对于中国未来的道路作出自己的分析,又是多大的罪过?至于说对于毛的评价,你说我“怀着刻骨铭心的仇恨”,其实仇恨谈不上,刻骨铭心的是自己对于文革期间民族灾难的记忆,是绝不容许走回头路的信念。”

网友 评论 :“贺一再标榜自己是‘党内民主’,又无视党内民主的严格程序。一方面口口声声反文革,一方面又踢开党委闹(颜色)革命,典型精分。”

作为一名中共党员,我始终认为:您若是一名普通公民,高校教师,您当然可以有自己的政治观点,包括学术上的研究,这都是您的自由。但是,作为一名中共党员,您对党的批评应该在党内,这是对党性的基本要求,更何况您自认为是一名“优秀的中国共产党员”。难道您真把微博当成党组织了?既然您认可自己作为中国共产党员的身份,且自认为“优秀”,在您还是党内的“同志”之时,作为党员的我,有义务向您告知党纪相关条例:根据《中国共产党员纪律处分条例》第四十五条“通过信息网络、广播、电视、报刊、书籍、讲座、论坛、报告会、座谈会等方式,公开发表坚持资产阶级自由化立场、反对四项基本原则,反对党的改革开放决策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总而言之,您的回答,事实几乎没有,逻辑错漏百出,而且核心的问题,您都避而不谈,这样的回应,也难免网友们不买账。

最后,您作为“法学专家”,网络大V,十余年来竟然没有一篇像样的学术专著,平时少见您如此关心青少年事务,却在没有进行任何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就开始呼吁取消共青团的人财物,是不是稍微草率了一些?关于取消共青团财政支持后的危害,有两篇网友的文章,我认为可以一读:

安生《“钱主政治”、“政治生意”与党员贺教授》:

义勇军一师《“法学之花”死磕团中央,贺卫方的政治》:

我知道您事务繁忙,也许并没有时间细读这两篇文章,因此,我也请热心网友帮我简单归纳了这两篇文章的精髓,供您参考:

政党和政客都离不开金钱的资助,各种民间政治运动自然也离不开金钱的资助。在绝大多数社会下层为了挣钱糊口疲于奔命,社会中层乐于当搭车者的社会,如果没有足够的金钱,很难想象,任何个人或组织能够顺利地组织并发动起持续的,有足够规模和社会影响力的政治活动。

那时共青团也不宜成为共产主义青年团了,既然已经靠灰黑财阀或者境外赞助维持,为赞助方的利益运动,与共产主义不搭边,自然就应该改名。比如:如果接受开发商、地产商的赞助,就应改名为“房地美青年团”,如果接受美国、日本的赞助,就应该改名为“亲美日青年团”。那时,由党通过共青团提供的对青年的扶助、教育、培养、引领工作必然瘫痪。

  最后的最后,我要感谢师兄关于“人生的路”的谆谆教诲,诚如你所说“关键处也就是几步”,这几步我一定踏踏实实的走好,绝不轻负师兄屈尊答我十问。顺祝师兄心情愉快、学术有成。

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漳湾镇团委书记 

中共党员、西南政法大学毕业生

王银川

附1:

  安崇民《贺卫方“十答”的荒谬》:http://weibo.com/p/1001603958493743863989

  林爱玥《浅析贺卫方先生<答王银川>一文中的逻辑错误》:

  南街村的人:

  无风即风《请看贺卫方的诡辩与狡猾》:

  孤烟暮蝉《关于贺教授,我也说几句》:

   附2:贺卫方《答王银川》

猜你喜欢


 编辑:无锋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