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防止公车私用,接受公众监督,2月21日,彭阳县对公车改革后保留的公务用车统一喷涂“蓝色”标识,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提高公务用车使用透明度,进一步转变机关工作作风。
记者看到,公车标识图案为白底内置天蓝色椭圆,正中分别印有“公务用车”“执法专用”“应急专用”三种字样,还印有彭阳县纪委监督电话。这个标识不但醒目大方,且便于识别,不论黑颜色的车辆还是白颜色的车辆,一眼便可看清。
涂装标识不仅强化了公车管理,还对各种公车起到区分作用,利于群众认识辨别。除了保障用车和涉及保密要求的特殊公务用车外,通信、应急公务、接待调研、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等车辆,一律喷涂“公务用车”标识;对于安全生产、地质灾害、环境污染、卫生防疫等行政执法车辆,喷涂“执法专用”标识;对机关事务局保留的执行重大突发事件的救护救灾和应急处理等情况的应急车辆,一律喷涂“应急专用”标识。公、检、法、司等单位已喷涂明显标识的执法执勤车辆,按已有执法执勤用车喷涂标识要求执行,不再统一组织标识喷涂。(记者 剡文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