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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领、挪用国家专项资金|宁夏通报五起扶贫领域典型腐败案例

2017-03-01 宁夏新闻网

  为了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和震慑作用,为脱贫攻坚提供有力纪律保证,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固原市纪委从已查处的案例中筛选了5起扶贫领域典型腐败案例,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规定的“发生在群众身边、影响恶劣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应当点名道姓通报曝光”的要求,分别在固原日报、固原有线电视台等新闻媒体进行了公开通报,以儆效尤,严明纪律。 


  原州区三营镇东塬村原党支部书记田鹏、原村主任罗文全(非党)、原村会计马红兰,于2011年至2013年,利用职务之便,采取在该村其他村民名下虚报生态草原补偿面积的手段,冒领国家补偿款17.2万元,其中田鹏贪污4.7万元,罗文全贪污5.9万元,马红兰贪污6.6万元。2015年11月,原州区纪委分别给予田鹏、马红兰开除党籍处分。 


  西吉县西滩乡吊咀村原党支部书记马守义、原村委会副主任穆治国,于2012年至2016年,利用职务之便,采取编造虚假借款协议,挪用扶贫发展互助资金19.2万元,其中马守义挪用13.5万元,穆治国挪用5.7万元。2017年1月,西吉县西滩乡党委分别给予马守义、穆治国开除党籍处分。 


  隆德县奠安乡新街村原党支部书记马兴天、原村委会主任高文,于2011年至2013年,利用职务之便,以其他村民名义虚报承包草原面积670.9亩,套取国家草原补助资金4.83万元,其中马兴天套取2.41万元,高文套取2.42万元。2015年11月,隆德县纪委分别给予马兴天、高文开除党籍处分。 


  泾源县香水镇下桥村原党支部书记马金丑、原村委会主任马升娃、原村委会文书禹秀梅,于2012年至2014年,利用职务之便,以其他村民名义,挪用扶贫互助资金19.9万元,其中马金丑挪用6.2万元,马升娃挪用7.4万元,禹秀梅挪用6.3万元。2015年4月,泾源县纪委分别给予马金丑、马升娃、禹秀梅开除党籍处分。 


  彭阳县古城镇田壕村原党支部书记王建奇,于2012年至2014年,利用职务便利,通过虚报暖棚建设、贮草池、基础母畜补栏等扶贫项目,骗取国家扶贫资金4.2万元。2016年5月,彭阳县纪委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固原市纪委案管室    杨文义)

来源:宁夏纪委监察厅网站

责编:李 涛 编辑:小三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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