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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参保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五连涨”,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同步调整

2017-10-26 宁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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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25日,记者从自治区社保局获悉,自2013年以来,我区参保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五连涨”,2017年月人均养老金达到2850元,9.6万名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与企业退休人员实现同步调整养老金。

 

  据了解,我区失业保险金水平随着最低工资标准稳步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四连涨”,达到120元/月。


  医保方面,职工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报销比例稳步提高,医疗、工伤、生育保险药品等三项目录范围不断调整扩大;城乡居民生育分娩实现按医疗机构级别定额包干报销;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合规费用最低报销比例达到55%,报销额度上不封顶。


  同时,针对建档立卡贫困患者出台倾斜政策,起付线从8100元至9500元统一降为3000元,报销比例在普惠性基础上再提高5个百分点,属特殊病种患者再提高2个百分点。



6项工作在全国率先完成
3项走在全国前列



  10月25日,自治区社保局举行全区社保集中宣传日活动。记者了解到,党的十八大以来,宁夏社会保险工作有6项率先在全国完成、3项走在全国前列。


6个“率先”



  率先在全国完成全民参保登记计划。2014年,宁夏争取人社部将我区列入全国首批全民参保登记计划3个试点省区之一,规划试点3年目标任务。新增登记入库58.04万人,比国家要求提前一年完成全民参保登记目标任务。


  率先在全国整省(区)推进“五险合一”经办体制改革。2015年7月,提请自治区政府印发《自治区社会保险“五险合一”经办体制改革方案》,配套制定了“五险合一”经办规程。


  率先建立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截至目前,全区被征地农民应参保18.63万人,已参保15.4万人,参保率达到82.56%。


  率先实现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全覆盖。2013年至今,累计享受待遇12.86万人次,大病保险支付金额6.44亿元,个人单笔支付最高金额达53.7万元。


  率先实现职工医保自治区级统筹。2016年,提请自治区政府出台《职工医保自治区统筹实施意见》,实现了参保范围、政策标准、基金管理、经办服务、定点管理、信息系统“六统一”。


  率先在全国建立社会保险智能化监控体系。2012年,率先在全国整省(区)推进医保监控试点,组建区、市、县三级医保监控机构,建立了全区统一的医保监控制度体系。


3个“全国前列”


  宁夏社保卡发放与综合应用工作走在全国前列。截至目前,全区共发行社保卡651.2万张,覆盖97%的户籍人口。


  实施建筑业工伤保险“同舟计划”走在全国前列。2016年,在建项目参保率达到99.47%。


  医保异地就医结算工作走在全国前列。截至今年9月底,结算506人次,医保基金支付827万元。作为全国首批22个与人社部签订目标责任书的省份之一,我区跨省异地就医备案人群已基本实现全覆盖。(记者 裴艳) 

来源:新消息报

责编:生产队长 编辑:小三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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