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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给启元药业等6家“恶臭排放”企业下“死命令” 整治不达标就停产

2017-11-16 宁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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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者按:对恶臭污染源头企业下“死命令”,对未完成大气攻坚目标的地市下发预警函,对集中供暖及涉气重点污染源企业、秸秆焚烧情况、建筑施工道路扬尘、淘汰锅炉等进行巡查和曝光……近日,我区以铁腕治理打响碧水蓝天保卫战,切实解决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建设天蓝地绿水美的美丽宁夏。


给6家制药及生物发酵企业下“死命令”

异味超标排放顶格处罚 未达要求一律停产整治


  银川市永宁、贺兰两县制药及生物发酵企业恶臭顽疾已成为首府百姓最为关心的环境污染问题。11月15日,银川市召开了制药发酵企业异味治理推进会,向启元药业、伊品生物、大地丰之源等6家企业下了“死命令”,对臭气整治未达要求的企业将一律停产整治,出现异味超标排放将依法进行顶格处罚。 


  企业臭味扰民已是银川市环境治理老大难问题。2016年中央第八环境保护督察组在反馈意见中指出了永宁、贺兰制药及生物发酵企业的恶臭扰民问题。多年来,虽然企业多方寻求治理技术,投入大量资金用于污染治理,邀请科研院所“把脉会诊”治理恶臭,加之我区政府及环保部门采取约谈、限产、督办辖区政府等多种方式,要求企业尽快整改,但始终未能彻底“除臭”。为此,首府环保部门通过制药发酵企业异味治理推进会,了解企业治理进展,以确保按照中央环保督察时限要求,完成企业异味治理工作。当日的推进会上,6家企业相关负责人分别说明了企业方异味治理项目的进展情况。 


  “目前来看,企业异味整治还没有达到群众对环境治理的要求。”银川市环保局局长王光英说,今年9月,首府环保部门按照《大气污染防治法》对6家企业处以220万元罚款,并对2家企业启动按日计罚。目前,环保部门会按照“企业无条件治理,直到群众闻不到异味为止”的原则,继续督促企业加大治理力度,加大辖区政府部门监管责任的落实。通过“零点行动”“夜鹰行动”不定期、不定时地出动执法人员进行动态巡查、抽查,加大监管力度。“一旦监测到异味超标情况,严格按照《大气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依法进行顶格处罚,以此倒逼企业履行异味治理的主体责任。”王光英表示,对于未达治理要求的企业将一律停产整治。


空气质量恶化

银川、吴忠、石嘴山再接预警函


  11月15日,自治区“蓝天碧水·绿色城乡”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继11月9日下发预警函后,再次因未完成大气攻坚周目标,环境空气质量出现恶化而向银川、吴忠、石嘴山3市下发预警函,要求地方政府采取措施,控制导致环境空气质量下降的燃煤、工业源、城市扬尘等污染。 


  根据2017年全区秋冬季空气质量攻坚目标分解任务要求,11月6日至11月12日期间,银川市PM10(可吸入颗粒物)、PM2.5(细颗粒物)平均浓度分别为135微克/立方米、55微克/立方米,较大气攻坚周目标平均浓度分别上升110.9%、57.1%;5个国控城市空气质量评价站点PM10、PM2.5平均浓度仍未达到大气攻坚周目标要求。石嘴山市PM10、PM2.5平均浓度分别为124微克/立方米、49微克/立方米,较大气攻坚周目标平均浓度分别上升26.1%、36.1%;3个国控城市空气质量评价站点PM10、PM2.5平均浓度均未达到大气攻坚周目标要求。吴忠市PM10、PM2.5平均浓度分别为148微克/立方米、57微克/立方米,较大气攻坚周目标平均浓度分别上升87.3%、18.8%,均未达到大气攻坚周目标要求;2个国控城市空气质量评价站点PM10、PM2.5平均浓度仍未达到大气攻坚周目标要求。 


  为此,自治区“蓝天碧水·绿色城乡”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3市分析原因,采取强有力措施,控制导致环境空气质量下降的燃煤污染、工业源污染、城市扬尘污染、机动车尾气、秸秆焚烧等污染,确保下一周PM10、PM2.5平均浓度达到大气攻坚周目标,并实现较大幅度下降。


巡查防治

10天发现99个问题


  11月15日,自治区环保厅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指挥部的通报了11月1日至10日执法情况。由环保厅组成的5个检查组,针对集中供暖及涉气重点污染源企业、秸秆焚烧情况、建筑施工道路扬尘、淘汰锅炉等进行检查巡查,共发现环境问题99个,责令整改环境问题8个,向属地移交环境违法行为4件。


  检查巡查中发现的具体问题为:


  ★自动监测站点周边、集中供暖企业、涉气重点污染源企业巡查 

  巡查组对银川市兴庆区、西夏区、贺兰县的11个点位进行检查,发现3家企业存在问题。分别为:银川威力传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1吨燃煤锅炉炉体未移位;宁夏天雄碳材料有限公司3号和4号炭化炉于2012年9月建成投运,无环评批复,焚烧尾气水浴除尘脱硫设施未运行;宁夏双合隆保温材料有限公司在无环评批复的情况下,建设了2座燃煤烘干窑及0.8吨(取暖)和0.05吨(开水)燃煤锅炉,且均正常运行。 


  执法人员排查发现,上海东路站点东侧约200米的中环大厦建筑工地10月以来进行了土方拉运作业。为此,兴庆区蓝天办与城管局联合执法,对中环大厦建筑工地进行检查,要求企业再增加两台喷雾设施,加强土方施工作业的降尘措施,在此工地未完善降尘措施前暂停对其夜间施工审批手续。文昌路站点排查整治“小散乱污”企业12家,其中,关停、取缔3家;责令拆除燃煤小锅炉3台,喷漆房1家;拟行政处罚4家企业共27万元。吴忠市高级中学站点周围1公里范围内共有4条主干道,道路扬尘较为严重。

 

  ★建筑施工道路扬尘及贺兰山东麓巡查 

  巡查组发现,金凤区宁夏海鑫砼业有限公司部分砂石料未遮盖,路面浮土扬尘严重,未洒水抑尘,防风抑尘墙倒塌未及时修复;花园公墓南300米处一工业粉煤灰堆场正在转运,除极少部分路段洒水外,无采取其他防尘抑尘措施,粉煤灰露天堆存,拉运道路未硬化,尘土飞扬;大连中路北侧东西方向沿途建筑工地或闲置工地堆土未采取覆盖措施或未及时更换破损防尘网;阅海壹号院渣土拉运车辆未采取覆盖篷布、冲洗喷淋等抑尘措施;湖畔嘉苑四期场地土地大面积裸露,未进行洒水抑尘,渣土堆场无防尘措施,建筑垃圾堆放未及时清理,路面浮土扬尘严重,车辆经过后尘土飞扬。 


  贺兰县鑫祥虹桥御景二期项目施工区内,东西两个堆土场防尘网破损未更换,建筑垃圾、木材散乱堆放、未及时清运。 


  ★秸秆焚烧巡查 

  执法人员发现:银川市兴庆区银古物流中心附近、司家桥村回民第三小学附近、通贵乡步家庄、倒浆沟庄,金凤区亲水北街三一支沟桥南侧500米处,西夏区石银高速公路段,永宁县三沙源生态度假区北侧、望洪镇东陶家寨、望洪镇南方村村民委员会附近、李俊镇雷台村、李俊镇加油站东侧,贺兰县石银高速公路两侧、金贵堡、习岗镇黎明村,青铜峡市天源渔业基地西侧、叶盛镇孟家庄子西侧、叶盛镇光明村东侧、袁滩镇唐新滩有焚烧秸秆、枯草等行为,部分火势及烟尘较大。 


  ★重点污染工程及淘汰锅炉巡查 

  检查组对2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站等19个点位进行了检查,发现环境问题8个,责令整改8个。对检查中发现的宁夏顺启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进宁街站、宁夏住宅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银川众一集团热力有限公司、通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未拆除的锅炉要求公司尽快拆除。对永宁县城市供热中心除尘设施升级改造进度缓慢,要求供热中心加快施工进度,尽快投运。对吴忠市同盛化工有限公司在交叉执法中发现的6个环境问题3个尚未完成整改的,现场要求加强监管,尽快完成整改。(记者 赵锐)

来源:新消息报

责编:生产队长 编辑:小三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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