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完成各项议程后闭幕。自治区党委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石泰峰主持会议并讲话,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三刚、李锐、左军、肖云刚、吴玉才、刘慧芳、王儒贵、孙贵宝、袁进琳和秘书长徐力群出席会议。
会议应到常委会组成人员60人,出席52人,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表决通过了《宁夏回族自治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经营店和食品小摊点管理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畜禽屠宰管理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清真食品管理条例》;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宁夏回族自治区六盘山贺兰山罗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条例》的决定;表决通过了关于批准银川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废止<银川市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条例>的决定》、关于批准《石嘴山市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吴忠市红色文化遗址保护条例》《固原市须弥山石窟保护条例》《中卫市城乡居民饮用水安全保护条例》的决定;表决通过了关于调整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出时间的决定和《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税适用税额和应税污染物项目数的决定》;会议决定任命胡仲秋为自治区审计厅厅长;会议还表决通过了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的人事任免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