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惠农区对两起违反工作纪律案件进行通报:
惠农区交通战备办公室原专职副主任赵世荣,违反工作纪律,在自治区政府督查惠农区重点项目建设工作时,准备不充分、态度不端正,工作作风差,被自治区政府督察组在石嘴山市反馈会上点名批评,造成了不良影响;
惠农区教育体育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侯磊,违反工作纪律,在自治区体育局检查民生项目时,情况掌握不清,态度不端正,与检查组当场发生争执,分管项目建设推进不力,造成了不良影响。
11月30日,赵世荣被免去惠农区交通战备办公室专职副主任,侯磊被免去惠农区教育体育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主任科员职务。惠农区纪委分别给予赵世荣和侯磊党内警告处分。
据了解,今年惠农区研究出台了《整治干部“三不为”问题督查问责实施办法(试行)》,大力整治党员领导干部在履行岗位职责过程中存在能力不足不能为、动力不足不想为、担当不足不敢为“三不为”问题,以及少数党员干部在项目推进过程中不愿干事、不敢担当,工作失职、效能低下等“为官不为”问题。截至目前,惠农区已对招商引资和创城工作中履职不到位的14个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集体约谈,对4名党员干部进行组织处理,向6个单位发放"黄色警告牌",2个单位发放“橙色警告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