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5日,记者从自治区民政厅获悉,凡于2008至2016年在宁夏报名参加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并取得职业水平证书(中级),并于12月30日前在自治区民政厅完成登记的人员,可申请领取3000元的一次性奖励。
为进一步健全我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激励机制,建立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近日,自治区下发《2017年第二批自治区人才项目及专项资金支持方案》,下达该项目资金64.8万元,用于奖励获得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人员。根据规定,符合条件者须在2018年1月31日前,到当地民政部门提交申请材料并进行审核申领。
据统计,目前我区共有1150人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资格证书,其中,助理社会工作师868人、社会工作师282人,他们分布在福利机构、社区、学校等领域,通过专业知识、技能和方法,在整合社会资源、解决社会问题、助人自助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记者 张文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