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2日,原州区人民法院发布信息,该院公开宣判一起利用辅导班老师身份猥亵儿童案,法院判处该男子有期徒刑2年,并禁止其在刑罚执行完毕后3年内从事辅导班教师职业。这是宁夏首例从业禁止刑事案,被告人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
经法院审理查明,该男子开设一课外辅导班,以谈心为由,将在辅导班学习的学生小芳(化名)、小花(化名)叫到办公室,先后采用亲吻、抚摸方法,对小芳、小花实施猥亵行为。被害人家长在得知孩子遭到性侵后上门理论,将该男子团团围住并报警,民警在培训班办公室将其抓获归案。该男子对其猥亵儿童的事实供认不讳。
针对该男子的行为严重侵害了儿童的人格和身心健康,公诉机关在提起公诉时建议人民法院禁止该男子在一定时期内从事辅导班教师职业。为保护儿童的身心健康和人身安全,原州区法院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和情节,依法作出该男子犯猥亵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禁止该男子在刑罚执行完毕以后3年内从事教育培训职业。(记者 剡文鑫 通讯员 王伯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