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记者从自治区纪委监委获悉,今年以来,自治区纪委监委贯彻落实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决策部署,进一步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
据介绍,自治区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每人联系一个贫困县区,对重点问题线索进行蹲点督办,实行自治区、市、县三级直查直办,采取点穴式、突击式、蹲点式、交叉式等多种方式,对群众反映强烈、舆情反映突出的重点地区和重点问题进行专项督查,不打招呼直接进村入户明察暗访和随机抽查,对下级纪检监察机关查结的案件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进行复查复核。
自治区党委巡视组对吴忠市红寺堡区、盐池县、同心县和固原市原州区、西吉县、隆德县、泾源县、彭阳县等8个重点贫困县(区)扶贫领域开展专项巡视,推动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落实落细。自治区纪委对中央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移交的西吉县扶贫领域挤占挪用、盲目决策、资金闲置和违规采购等4个方面的15个问题线索进行了直查直办,共问责处理19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2人,警示各级领导干部担当尽责。
目前,全区共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60起,处理122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8人,移送司法机关3人,5次对23起典型问题公开通报曝光。(记者 裴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