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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政府办公厅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8名工作人员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宁党办〔2006〕35号)等规定,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自治区政府办公厅所属事业单位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8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三)专业匹配、人岗相适。


  二、招聘岗位

  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自治区“12345”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8名。具体范围、条件等详见《自治区政府办公厅2019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


  三、报名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能够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

  3.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专业(参照2019年宁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学科)指导参考目录);

  4.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硕士研究生年龄35周岁(1984年6月21日后出生,含当日)以下,博士研究生40周岁(1979年6月21日后出生,含当日)以下;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自治区政府办公厅2019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中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且被记入诚信档案库目前仍在惩戒期的;

  5.已招聘的特岗教师;

  6.定向培养生;

  7.现役军人;

  8.涉嫌违法犯罪或违纪,正在接受审查或调查、审理期间的;

  9.新招(录)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期限(含试用期)的;

  10.法律法规规定其他情形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的人员。

应聘者不得报考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所列回避情形的。


  四、报名方式和程序

  (一)报名方式。报考人员携带《报名登记表》(附件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直接到政府办公厅人事处(厅务处)(银川市解放西街361号,自治区政府十楼1008室)报名,也可将报名资料发送至政府办公厅人事处(厅务处)邮箱(zfbgtrsc2012@163.com)。

  (二)报名时间。2019年6月24日(星期一)9:00至6月30日(星期日)18:00,报考人员须在以上规定的时间内报名。

  (三)报名程序。

  1.提交申请。报考人员应按照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附件2),并提供本人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照2张。报考者应提供证明符合资格条件的相应证书或材料,逾期不再补报。

  2.审核资格。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者要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发现报考者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报考者通过资格审核后,报名结果即被正式确认。

  3.面试开考比例为1:3(招聘人数与岗位报考人数之比),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自治区政府办公厅研究,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报考人数小于招聘人数时,将通过核减招考人数的方式达到招考比例。

  4.报考人数过多难以组织面试的,将采取笔试等形式进一步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本次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五、面试

  (一)面试采取半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监督指导下,由自治区政府办公厅负责实施。

  (二)面试内容为与岗位相适应的公共综合素质、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

  (三)面试分值为100分。参加面试者的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取消招聘资格。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一)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数量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体检对象,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同意,可以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四)报考者要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内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五)体检费用由报考者承担。申请复检的报考者,应另外承担复检相关费用。

  (六)因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七、考察

  (一)考察由自治区政府办公厅抽选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进行。重点考察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及资历条件等。

  (二)因放弃考察资格或考察不合格被取消资格等情况出现岗位空缺的,该岗位不再递补。


  八、公示及聘用

  (一)根据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www.nxpta.com)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反映的问题经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招聘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招聘资格。取消招聘资格后空缺的岗位不再递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招聘手续。

  (二)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纳入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管理。试用期期间考核不合格的,终止试用期,不予正式聘用。


  九、相关要求

  (一)应聘者报名时所留电话应保持畅通,因电话不畅通导致单位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二)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www.nxpta.com)是本公告发布的官方网站,请应聘者注意识别,因访问其他网站影响报名和考试的,后果自负。

  (三)此次招聘坚持严格按照相关程序,增强工作透明度,实行回避制度。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政府办公厅纪检监察组对招聘过程进行全程监督,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四)凡涉及本次招聘工作的重大事项或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自治区政府办公厅研究决定。

  政策咨询电话:0951-6038023

  监督举报电话:0951-5016672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年6月21日

点击阅读原文,查看公告下载表格

来源: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站

编辑:王莹编委:马江

网址:www.nxnews.net

 合作:0951-6031787报料:0951-5029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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