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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原市、中卫市纪委监委分别通报一批典型问题...

固原市纪委监委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近日,固原市纪委监委通报了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分别是:

  一、固原市原州区人大办原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姚保生超标准公务接待、借公务出差之机违规公款旅游问题。


  2015年5月至12月,姚保生任原州区人大办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期间,原州区人大办先后超标准接待22次,其中超出金额在1500元以上的8笔共计18067元,且接待费用报销发票由姚保生签批同意后支付;2013年9月14日至9月22日,姚保生等人参加全国人大在北戴河举办的市县乡人大代表和干部培训班,期间姚保生在北京滞留旅游2天,并在培训未结束时提前离开北戴河,绕道至太原市旅游。返回单位后,参加培训人员报销差旅费共计19432元,其中姚保生本人违规报销了1486元。2019年4月,姚保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二、固原市原州区卫生监督所党支部书记杨晓勇违规发放慰问金问题。


  2013年9月9日,杨晓勇在任原州区三营中学校长期间,经其签批同意,三营中学违规给工作在一线的教师每人发放教师节慰问金200元,给新分配、新调入的教师和临时雇佣教职工每人发放100元,共计31500元。2019年4月,杨晓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三、固原市原州区第四幼儿园党支部书记兼园长刘春花违规发放奖金、慰问金问题。


  2013年1月,刘春华在任原州区第一幼儿园党支部书记兼园长期间,经其签批同意,原州区第一幼儿园违规给74名教职工每人发放价值200元的米面,共计14800元;2016年10月,违规给81名教职工每人发放奖金90元,共计7290元;2016年11月,违规给61名教师每人发放教师节慰问金318元,给1名教师发放教师节慰问金312元,共计19710元。以上支出共计41800元。2019年4月,刘春花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四、固原市供销社原党支部书记、副主任余正军公款旅游问题。


  2013年5月,余正军与时任市供销社主任张银仓商议,下发《关于举办全市农产品经纪人观摩培训班的通知》,改变了自治区人社厅文件要求的培训对象和培训地点,安排本单位4名职工于2013年6月12日至22日前往湖南、江西,以观摩培训为名变相公款旅游,违规报销各种费用共计36230元;2013年9月,余正军再次与张银仓商议,决定以培训费的名义为2013年没有外出参加培训的人员变相发放补助,余正军等4人虚报培训补助20720元,其中余正军虚报5000元;2014年10月26日至11月2日,余正军在赴北京培训期间绕道石家庄旅游,违规报销交通费、住宿费共计310元;2016年8月15日至19日,余正军在新疆乌鲁木齐参加培训,违规报销市内交通费206元。2019年3月,余正军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降为正科级非领导职务。


来源:固原纪检监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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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原市纪委监委通报3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典型问题

  近日,固原市纪委监委通报了3起查处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典型问题,分别是:


  一、固原市隆德县张程乡张程村会计马朝晖优亲厚友、违规安排其亲属享受低保问题。马朝晖因在县城购有楼房、名下有车等因素,家庭成员不属于最低生活保障对象。2015年至2018年3月,马朝晖为其妻子、女儿、儿子长期违规申领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共计25560元。2019年3月,马朝晖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二、固原市泾源县黄花乡政府干部马伟强在危房改造项目验收中审核把关不严,致使危房改造资金被违规使用问题。2014年,黄花乡庙湾村在没有召开任何会议研究及向村民公示的情况下,私自改变危房改造资金用途,通过采取伪造虚假危房改造户申请材料的方式,以马某某名义套取国家危房改造补助资金2.2万元用于支付庙湾村四组老仓库翻修房屋购买木料的欠款及民工工资。马伟强作为当年黄花乡危房改造验收组负责人,工作不细不实,审核把关不严,在危房改造项目验收中未发现马某某名下危房改造项目为虚报项目。2019年4月,马伟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三、固原市泾源县民政局低保办原主任王西莲、民政局老龄办主任白玉涛等7人违反工作纪律,在民政资金发放中审核把关不严问题。2014年9月至2017年7月,泾源县泾河源镇民生服务中心主任伍广明审核把关不严,未及时发现并上报死亡人员信息,致使1名已死亡人员继续享受农村低保补助390元;六盘山镇民生服务中心魏润林审核把关不严,未及时发现并上报死亡人员信息,致使3名已死亡人员继续享受农村低保补助和高龄津贴2771元;新民乡民生服务中心禹占宏审核把关不严,未及时发现并上报死亡人员信息,致使2名已死亡人员继续享受农村低保补助3205元;大湾乡民生服务中心陈光东审核把关不严,未及时发现并上报死亡人员信息,致使1名已死亡人员继续享受农村低保补助780元;香水镇民政办主任马晓成审核把关不严,未及时发现并上报死亡人员信息,致使5名已死亡人员继续享受农村低保补助和高龄津贴7100元。泾源县民政局低保办原主任王西莲、泾源县民政局老龄办主任白玉涛工作不严不细,对以上乡镇上报的民政资金审核把关不严。2019年4月,伍广明、魏润林、禹占宏、陈光东、马晓成、王西莲、白玉涛等7人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来源:固原纪检监察

中卫通报3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


  7月11日,记者从中卫市纪委监委了解到,为进一步发挥警示教育作用,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顽疾,中卫市纪委监委对查处的3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进行通报。


  沙坡头区东园镇金沙村帮扶干部袁英红帮扶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沙坡头区镇罗镇干部袁英红是东园镇金沙村建档立卡户刘某某的帮扶干部,因责任意识不强、落实帮扶措施不扎实,未向群众深入宣传扶贫保险惠民政策,致使刘某某夫妇不了解政策而未及时购买惠民保险。2018年12月,刘某某夫妇因煤气中毒意外死亡,其家人无法享受保险赔付金。2019年4月,沙坡头区监察委员会给予袁英红政务记过处分。


  中宁县原国土资源局办公室主任马新文等人虚假整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的问题。2018年6月,中宁县原国土资源局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进行“回头看”,办公室主任马新文、财务人员马素青对单位财务账目进行复查时,发现2015年8月18日有一笔公务接待费用超标,两人未向局领导汇报,而是擅自修改报销单据中接待人数对此问题进行了“整改”。2019年4月,中宁县纪委分别给予马新文、马素青党内警告处分。


  海原县红羊乡红堡村党支部书记田春涛在脱贫攻坚工作中违反工作程序的问题。2016年,时任红堡村党支部书记田春涛违反农村低保审核有关规定,在未召开党支部会议研究,未组织调查、审核村民家庭情况,未开展村民代表评议的情况下,直接将36户(37人)建档立卡户纳入农村低保,致使36户建档立卡户最低生活保障申请书及相关资料残缺不全,其中17户至今未建立档案资料。2019年3月,红羊乡党委给予田春涛党内警告处分。新消息报记者 余柄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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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卫市通报3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7月10日,记者从中卫市纪委监委了解到,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警示教育,助力脱贫攻坚,中卫市纪委监委对查处的3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进行通报。

  沙坡头区香山乡梁水村原党支部书记李自祥工作责任落实不力的问题。2018年11月,沙坡头区香山乡梁水村为完成本村脱贫工作任务,违规将一户不符合脱贫条件的建档立卡户定为拟脱贫户。2019年3月,梁水村党支部书记李自祥因工作不力,被沙坡头区纪委监委给予诫勉谈话,原包村乡领导朱政祖、驻村第一书记尹立峰分别被沙坡头区纪委给予提醒谈话。


  中宁县喊叫水乡五丰台村党支部书记杨维林违规使用补贴款的问题。2008年,中宁县喊叫水乡五丰台村党支部书记杨维林将9000元村集体征地补偿款违规用于非村务开支;2013年至2018年期间,又以村民名义领取24300元退牧还草补贴违规用于其它开支。2019年4月,杨维林被中宁县纪委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海原县西安镇园河村原党支部书记朱高岳在危房改造工作中弄虚作假的问题。2012年4月,朱高岳在危房改造工作中,明知本村村民郭永军未进行危房改造,弄虚作假以其他农户房屋顶替其申请领取危房改造补贴22000元。2019年5月,朱高岳被海原县纪委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在此次通报的3起典型案例中,有的履职不力导致建档立卡户退出认定不精准,有的利用职务之便虚报套取、侵占挪用补贴资金,有的弄虚作假套取扶贫资金。对此,中卫市纪委监委要求中卫市各级党组织要认真纠正对扶贫资金使用及项目审核、实施、验收环节监管不到位等问题,把脱贫攻坚工作落实到位,同时,针对扶贫领域基层党员干部腐败和作风不实等问题,纪检机关将对其严肃问责,确保扶贫政策落地见效,确保扶贫资金惠及贫困群众。(新消息报记者 余柄光


来源:固原纪检监察、新消息报

编辑:杨春晖编委:马江 邵志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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