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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收受410万元!自治区政协原常委吴占东一审获刑9年


  3月31日,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吴占东犯受贿罪一案宣判。



  经银川中院审理查明,自2000年至2013年,被告人吴占东利用担任吴忠市利通区区委常委、中卫县县委书记、吴忠市市委常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自治区移民局局长等职务上的便利,在工程项目承揽、资金拨付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89次非法收受人民币410万元。



  银川中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吴占东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价值410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且系数额特别巨大。被告人吴占东在接受调查期间,主动交代办案机关未掌握的受贿犯罪事实,系自首,依法予以减轻处罚。其在审查起诉期间认罪认罚,签署具结书,依法对其从宽处罚。依法判决被告人吴占东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9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0万元;依法追缴被告人吴占东的违法所得及其孳息。(宁夏日报记者  张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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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莹

编委:孙晓村 杨丽

来源:宁夏日报

网址:www.nxnews.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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