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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借钱未打借条,如今欠钱不还!仅凭转账记录能要回来吗?

法眼 宁夏新闻网 2020-11-24

近期有网友咨询:

我一朋友跟我借了5万块钱,因为很熟,当时没有让朋友给我打借条,我通过银行转账把钱转给的他,说好半年还钱,现在已经快一年了,我朋友不仅没还钱,现在人也找不到了。

我想到法院起诉他,但我手里只有给他转账的凭证和当时微信的聊天记录,这个可以显示他跟我借钱的事吗?我起诉能胜诉吗?



天器律师事务所副主任 刘红艳

●专业领域:房地产、工程建设、金融等民商事诉讼。



本期我们来看看这个话题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九十六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二百零六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第二百零七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二百一十一条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十七条 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者其他债务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责任。

第二十九条 既未约定借期内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承担逾期还款违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六百八十条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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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莹

审核:贺璐璐

来源:宁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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